涉替公司買勞斯萊斯「報大數」騙財310萬元 上巿公司前主席否認兩罪

更新時間:14:08 2025-11-05 HKT
發佈時間:14:08 2025-11-05 HKT

外號「金融界拳王」的上市公司前主席李振邦涉嫌串謀汽車經銷商,協助公司購置勞斯萊斯汽車時,誇大其售價及首次登記稅款共約310萬元,遭廉署落案起訴。40歲李振邦今早在區域法院否認串謀詐騙及欺詐罪開審,公司大股東霍玉堂供稱,出資收購公司後,李自稱博士及深諳金融,提議公司開拓汽車借貸業務,聲稱從英國購入價值大約380萬元的勞斯萊斯,其後再要求霍支付230多萬的牌照稅,指繳款後會將多出的款項歸還公司,惟霍後來得知車價及稅價共約300萬。

借股份擔任公司主席

著名馬主兼商人霍玉堂庭上供稱,在2019年與太太出資收購一間名為PF Group Holdings Limited的上巿公司,公司主要處理證券買賣、金融及收購合併的事務,夫妻共持有公司的75%股份。由於夫妻當時均沒有管理上巿公司的經驗,協助進行收購的中介公司將被告李振邦介紹給霍。霍憶述,被告自稱博士,深諳金融,故安排被告出任公司主席,處理公司運作。其後,被告向霍聲稱「如果要做主席,就要擁有股份先合資格做主席」,霍遂將15%股份無償轉移給被告,被告曾向霍表示隨後會將股份轉還霍,惟霍到現時仍未收回股份,霍直言當時「理解係以借用嘅方式」轉予被告。

購貴價勞斯萊斯兼索230萬牌照稅

霍續透露,被告在2020年尾建議公司開拓汽車借貸的業務,並建議「買一架比較貴嘅車做推廣」,其後被告選定了一輛勞斯萊斯 Wraith V12 型號的汽車,被告指該勞斯萊斯會由「英國嗰邊買寄返香港」,並向霍聲稱汽車的價值大概380萬港元,霍開出支票後,被告要求霍補簽一些關於購入車輛的會議記錄,惟被告沒有向霍出示過收據。在2021年初,被告告知霍「架車嚟咗,未交牌照稅」,更指當時政府要改稅制,「要快啲啦,如果唔係會

發現多付300多萬元買車

霍坦言,首次向被告支付約380萬港元時以為款項已包含稅款等,惟勞斯萊斯在運送到港後,被告又再索款約230萬。霍自言「我從來無喺外國入過車,我唔知嗰手續係點」,認為若不支付約230萬元,便不能在港駕駛,故再度支付費用。霍提及,公司核數師其後檢查賬目時,竟發現勞斯萊斯並非登記在公司的名下,而是登記在一間離岸公司(BVI)的名下,惟霍的上市公司與該離岸公司沒有關聯。核數師更在檢查公司文件時,發現相關文件不足夠,數目及文件均「好似有啲問題」,文件上顯示車價是約153萬元,汽車首次登記稅是約156萬元,故購買勞斯萊斯的總數理應合共約300萬元,惟霍卻支付共約600多萬購買汽車,故向廉署報案求助。霍直言,被告的月薪是16萬8千,不容許被告從中謀取私利。

盤問指霍借被告葉問兒子葉準徒弟之身份追債

資深大律師謝華淵盤問霍,該上市公司實際是欠債人因償還不起向霍借的債務而用作抵債。霍承認妻子曾向他人借貸,對方一直沒有償還債務多年,債務連利息高達8千萬,惟有透過正當手法收購公司,欠債人亦同意轉讓公司。辯方質疑,由於欠債人一直拖欠款項,霍得知被告在社會中因精通「打功夫」而聞名,是葉問之子葉準的徒弟,故經朋友介紹結識被告,並招聘被告協助霍追債。霍否認為追債而結識被告。

辯方指霍轉股份予被告因其協助追回8千萬款項

辯方引述公司向公眾刊登的報告,指被告「主修營養學及運動科學,從小醉心武術運動,師承武術宗師葉問先生之子葉準先生,為其嫡傳弟子。多年來獲獎無數,並於2019年獲頒大本鐘獎全球十大傑出青年」,惟霍卻認為被告精通金融及善於管理公司,霍回應「佢(被告)話俾我聽有㗎嘛」。辯方引述轉讓股份合約,霍向被告轉股份,被告承諾之後會歸還被告,此等重要內容卻沒有書面記錄,霍回應「佢口頭承諾我」。辯方指出,被告協助霍追回8千萬款項,霍承諾將金額的3成給予被告,即約2千4百萬,而轉讓的股份屬報酬的一部分,霍否認。

被控串謀詐騙及欺詐罪

本案原有兩名被告分別為40歲PF Group Holdings Limited前執行董事兼主席李振邦,以及億鋒集團有限公司董事楊祖耀,2人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指他們於2020年12月18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間,不誠實地向PF Group虛假地表示,公司須向億鋒支付逾381萬元購買一輛汽車;李振邦另面對一項欺詐罪,指他於2021年2月19日至3月3日期間,向PF Group虛假地表示須支付逾238萬元清繳一輛汽車的首次登記稅,導致李從中獲得利益,或導致PF Group有相當可能會蒙受不利。楊祖耀在開審前缺席聆訊,法庭已發出拘捕令,控方申請將案件分拆處理,先進行李振邦的審訊,獲暫委法官黃士翔批准。

承認事實指,李振邦於2022年9月13日遭廉政公署拘捕。案發時,李是PF Group Holdings Limited的執行董事兼主席。

案件編號:DCCC630/2023
法庭記者:黃巧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