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公會毛樂禮加國主持研討會 與英司法部國務大臣等共商法律操守議題
發佈時間:12:40 2025-11-05 HKT
大律師公會主席毛樂禮及副主席薛日華繼續在加拿大多倫多,出席國際律師協會(International Bar Association)2025年會。毛樂禮在當地時間4日下午主持一場研討會,與多名重量級法律界人士共同討論大律師作為轉聘行業,在科技進步與社會日趨兩極化下,如何應對監管和道德方面的新挑戰。毛樂禮認為,公會的大律師《行為守則》所訂立的操守準則,可以令會員在面對時下挑戰時正確行事。


研討會於多倫多當地時間4日下午舉行,主題為「道德方為正道」(The only way is ethics),由毛樂禮擔任主持。多位講者均舉足輕重,包括英國司法部法院及法律服務國務大臣(Minister of State for Courts and Legal Services)Sarah Sackman KC;英國英格蘭及威爾斯大律師公會(Bar Council of England and Wales)主席Barbara Mills KC;蘇格蘭The Faculty of Advocates 會長Roderick Dunlop KC;同場亦有荷蘭律師和尼日利亞上訴法庭法官。
多位講者在研討會分享其所屬司法管轄區內,大律師作為轉聘行業所面對的新挑戰,當中大部分講者提到,大律師不應因為代表當事人而被針對,針對大律師的攻擊也屬不可接受。會議也有觸及法律行業如何應對人工智能應用帶來的操守問題。

毛樂禮指,大律師公會制定的《行為守則》,一直要求會員以最高道德標準行事,維持公眾對司法程序的信任。「隨著科技進步和社會變遷,公會的道德規範如同導航機制,令會員面對新挑戰時,仍然可以依據《行為守則》的原則行事,維護法治的同時,也確保法律行業完善的自我監管機制不受外來影響,繼續行之有效地運作。」。他在會上向海外與會者指出,在香港,大律師公會負責向大律師頒發執業證書,而向會員施加紀律懲處的自我監管機制,則有司法機構的監督。他亦強調,不可拒聘原則(Cab-rank rule)對於保障司法公正和當事人獲得法律代表的權利至關重要。

另一方面,公會副主席薛日華則出席另一場研討會。該場會議主題為「專業範疇的大律師」(The growing reach of specialty Bars),討論在跨地域的法律業務日趨頻繁之際,專注在某些執業範疇的大律師角色亦日漸重要,例如需要具備更敏銳的比較法視野與文化敏感度。她在會後指:「跨境爭議往往複雜和繁瑣,需要精通特定領域的法律人才提供支援。香港作為國家唯一的普通法司法管轄區,法律人才精通兩文三語及地域文化,大律師若能深耕自己專長的領域,將有助輸出香港高水平的法律服務,鞏固香港作為區內、以至國際法律樞紐的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