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要求找續3毫子車資遭辱罵「廢人」  的士司機被裁定無禮貌罪成罰2千元

更新時間:12:13 2025-10-31 HKT
發佈時間:12:13 2025-10-31 HKT

的士司機去年12月晚上向乘客收取車資時,多收乘客3毫子費用,乘客不滿司機駕駛態度,要求找續後遭司機辱罵「屎忽鬼」、「垃X圾」、「廢人」等。七旬被告早前否認無禮貌及不守規矩的傳票罪受審,指「好小事,只涉及3毫子」,惟對方「阻人做生意,唔肯落車」。暫委裁判官高麗盈今(31日)早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裁定他罪成,明言男乘客並非因3毫子而想投訴被告,而是因為被告以粗言穢語罵對方,終判處被告2千元罰款。

70歲被告關國培,報稱的士司機替工,被控一項無禮貌及不守規矩罪。控罪指,他於 2024 年12月1日下午8時45分,於旺角新世紀廣場往何文田欣圖軒,作為的士司機時無合理辯解而無禮貌及不守規矩。

被告沒有律師代表,聞被裁定罪成後,即反駁「我覺得係唔合理囉」。高官示意被告求情時,被告表示「我而家唔係求情,覺得呢個裁決唔滿意」,怒指「完成咗單交易已經唔係我嗰客,佢(男乘客)坐係架車到唔走」,重複自己案發時錄下片段並非針對任何人,僅供自己記錄,強調「好小事,為咗3毫子搞上法庭,浪費公帑,濫用警力」。

關國培被裁定無禮貌及不守規矩罪成,判處2千元罰款。何健勇攝
關國培被裁定無禮貌及不守規矩罪成,判處2千元罰款。何健勇攝

粗言穢語辱罵乘客存在一定嚴重性

高官判刑時指,被告以粗言穢語辱罵乘客歷時約20分鐘,本案存在一定嚴重性,終判處他罰款2千元。高官強調,法庭有處理上訴機制,被告若對裁決不滿,可自行尋求法律協助。

暫委裁判官高麗盈引述證供指,男乘客案發當晚與妻子在旺角乘搭的士回何文田住所,車費為43.7元,他支付100元後獲找56元,因而要求被告找續3毫子,被告即表示「毫子係唔會找」,惟男乘客認為被告駕駛時使用手機,故不想額外支付3毫子的費用。

被告隨即斥男乘客「屎忽鬼」、「垃X圾」、「X你老母」、及「香港有你呢啲人真係影衰晒」等,其後被告同意向他退還現金,並改用八達通付款。被告辱罵男乘客「冇錢唔好搭的士,搭巴士啦」,男乘客即打算拍攝被告司機證,惟遭被告拒絕並反轉證件,被告更指「影咩影,唔俾影」。男乘客遂向被告指,會用的士扣分機制投訴被告,被告繼續怒斥男乘客,並趕對方下車,男乘客終報警求助。

男乘客報警後,被告不斷用粗言穢語怒罵對方,更用手機拍下男乘客的片段指,「影X你個衰樣,擺上網等全香港人睇到你啲醜態」。男乘客期間要求列印收據,被告即指八達通沒有收據,惟被告隨後按下咪錶列印出一張紙條,並將紙條放入口袋中。被告在中段陳詞時指,「通常司機都唔收零頭」,高官裁定表證成立後,被告出庭自辯時,否認自己用粗口辱罵乘客。

男乘客解釋合理故獲採納證供

高官裁決時指,男乘客的證供與呈堂的涉案片段內容吻合,在盤問下沒有動搖,被告曾指本案「好小事,只涉及3毫子」,惟男乘客「阻人做生意,唔肯落車」。高官直言,男乘客並非為3毫子而想投訴被告,而是因為被告辱罵對方,而男乘客不下車是因為被告拒絕提供資料供投訴,想留下被告的資料才不下車。高官認為男乘客的解釋合理,故採納男乘客的證供。

高官另指,被告自辯時指怒斥「屎忽鬼」時,並沒有直視男乘客,故不是在對男乘客沒有禮貌。高官引述被告錄影下片段的解釋,是為了自己記錄,並打算傳送給行家告知此事,惟期間被告向男乘客表示,若自己被檢控定罪後,會將視頻公開,並稱「你放心」,高官認為當中的「你」必然指男乘客,被告說這句的目的,並非如被告的解釋。被告另解釋,涉案句子屬自己的說法方式,並非對乘客不禮貌,惟高官引述被告與警員對話的錄音,被告並非採納一樣的對話方式與警員溝通,故不採納其解釋,終裁定被告罪成。

案件編號:KCS 6084/2025
法庭記者:黃巧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