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藥房|分社區及院舍模式推行 明年第4季四區先行 每區有4、5間藥房
發佈時間:22:40 2025-10-30 HKT
基層醫療署今日(30日)公布社區藥物名冊的運作機制,及推出《基層醫療社區藥房指引》,為社區藥房及其藥劑師服務準則建立清晰框架,以配合預計明年第四季起推行的社區藥房計劃,讓市民更便捷地獲得可負擔的基層醫療藥物及專業社區藥房服務。
明年第四季起分階段推行社區藥房計劃
基層醫療署將於明年第四季起分階段推行社區藥房計劃。計劃設有「社區」及「院舍」兩種服務模式。在社區藥房計劃(社區),符合參與藥物重配服務的醫管局家庭醫學門診病人在下次覆診前,會由參與計劃的社區藥房分期配發指定藥物,以加強病人準確用藥,避免貯存過量藥物,從而減低風險和可能造成的浪費。而參與基層醫療健康計劃,例如「慢病共治計劃」的病人,亦可選擇在社區藥房計劃內的社區藥房領取藥物,為病人提供除家庭醫生診所外另一便捷取藥途徑及用藥指導服務。
社區藥房計劃(院舍)則為居住在安老及殘疾院舍的醫管局病人定期配發醫管局處方藥物,改善目前院舍由職員每日整理及分發藥物的情況,以加強病人準確用藥及減低過量貯存藥物的風險。社區藥房計劃(院舍)服務內容涵蓋藥物配發、整合及預先包裝每日所需藥物。此外,藥劑師亦會協助院舍運用資訊科技進行藥物管理,以提升院舍用藥的安全性。
首階段社區藥房計劃(社區)今年第四季進行招標
首階段社區藥房計劃(社區)將於今年第四季進行招標,並於明年第四季起分階段推行。計劃初期將在四個地區試行,每區設立約4至5間社區藥房,並會於2027年第四季擴展至全港18區。至於社區藥房計劃(院舍)則預計於明年第一季進行首階段招標,並於2027年第一季起開始分階段推行。
社區藥物名冊將涵蓋基層醫療常用藥物,包括預防性藥物、慢性疾病管理藥物(如糖尿病及高血壓藥物)及治療偶發性疾病所需藥物。名冊設有三個層級類別,各層級藥物的納入機制、使用範圍及共付模式將有所不同。第一層以非專利藥物為主,第二層涵蓋個別專利藥物及指定藥物類別,第三層則為特別藥物類別。
社區藥物名冊的藥物應用將於明年下半年有序推行,屆時參與政府基層醫療健康計劃(如「慢性疾病共同治理先導計劃」(「慢病共治計劃」))的市民,可透過計劃內的醫生(家庭醫生)或參與社區藥房計劃的社區藥房,根據醫生處方,按共付模式獲配發名冊內的基層醫療藥物。
基層醫療署現正建立社區藥物名冊的藥物名單,並經醫管局與藥物供應商確立採購協議和相關資訊系統的籌備工作。名冊推出初期,將以「慢病共治計劃」的藥物名單為基礎,涵蓋超過100項藥物,並會根據病人的需要逐步擴展,長遠可望涵蓋多達200至400項藥物。政府會不時審視名冊的藥物名單,為未來納入新藥預留彈性,以配合社會需要。
為配合將推行的社區藥房計劃,基層醫療署推出《基層醫療社區藥房指引》,制訂清晰的標準,並建立服務框架,推動社區藥房及其藥劑師在醫療體系中發揮更關鍵的角色,提升專業水平及服務質素,確保市民能夠獲得一致、優質和安全的護理服務。
《指引》涵蓋社區藥房四大範疇:(一)運作及管理人員標準;(二)處所要求;(三)日常運作程序,以及(四)服務範疇,系統性地說明社區藥房在現行法例和監管框架下的營運模式及提供服務的實務準則。《指引》附錄載有評估核對表,讓社區藥房檢視其營運,以推動服務質素的持續改善。
《指引》會作為社區藥房計劃的標準基礎。長遠而言,經政府審核符合《指引》訂明的服務標準及品質保證要求的註冊藥房,方可成為基層醫療服務網絡下之認可社區藥房。《指引》會率先於地區康健中心網絡的社區藥房服務點執行。基層醫療署將密切留意基層醫療及社區藥房發展的需要,持續與社區藥房工作小組、社區藥房諮詢小組及指引制定工作小組保持緊密溝通,並會定期更新《指引》內容供業界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