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行人天橋上非禮夜歸女判囚半年 求情稱酒精惹禍 官指即時捏造藉口否認犯案 反映醉酒不嚴重

更新時間:11:37 2025-10-14 HKT
發佈時間:11:37 2025-10-14 HKT

女子於今年2月初在回家路上遭男警摸胸非禮,她反抗不果更被壓制及摸私處,該男警隨後逃離現場,女子緊追至地鐵站出口,幸獲路人出手協助制服,男警聲稱在協助制服非禮女子的男人。涉案33歲男警早前承認一項非禮罪,求情指「酒精惹的禍」,他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囚6個月。裁判官陳志輝直斥被告在事主跌倒後繼續侵犯,案件性質和手法相當嚴重,更言「呢啲案判得太輕」,欠缺阻嚇力。

案情嚴重監禁是唯一選項

陳官判刑時表示,辯方已盡責為被告求情,惟法庭須考慮案件嚴重,並非如一般地鐵非禮案只觸碰「一下半下」,被告在摸女事主胸部後,事主跌倒在地,被告彎下身再侵犯,甚至在事主反抗時摸她的私處,事後更全盤否認。陳官重申被告職業為警察,「佢自己都好清楚」,監禁是唯一選項。

「當街當巷」一再侵犯

辯方坦言被告一時醉酒「失咗常性」,陳官指好多犯案的人都是好丈夫、好爸爸,被告的上司求情信內容亦正面,惟被告須承擔當日做錯的事。陳官又形容案件是「當街當巷」發生,被告行過轉身便侵犯事主,「人哋跌低喺地,佢(被告)再踎低再揸」。

官:判得太輕無阻嚇力

陳官進一步指,最大求情為被告坦白認罪,報告顯示他背景良好,但他一早知道需要照顧雙親和家人,「無人怪佢飲酒」,但飲酒之後發生的事「令人震驚」。辯方提出2個月監禁,陳官指並非討價還價,直言「呢啲案判得太輕,老實講真係無阻嚇力」。

身為警員居然危害破壞法紀

陳官指出,被告犯案時任職警員,在凌晨突然非禮事主,在被捕時和警誡下全盤否認,陳官認為被告並非十分醉酒,因他即時捏造藉口否認犯案。陳官謂,市民期望警察維護法紀,相信被告也是因此投身警隊,但他非但沒有保護市民安全,更危害和破壞法紀。陳官喻被告之後盡責做個好爸爸、好丈夫,終判其監禁6個月。

辯方指一時飲醉失去工作及宿舍

辯方力陳被告入職警隊13年,守法盡責,受家人愛戴,坦言被告因一時飲醉而失去13年的工作、晉升機會以及宿舍。辯方又指,被告已還押19日,受到多方面懲罰,望法庭輕判。

凌晨時分天橋之上尾隨女子大肆非禮

33歲警員鄭毓偉,承認於2025年2月4日,在黃大仙鳳德道行人天橋升降機外猥褻侵犯女子X。案發當日凌晨,X離開鑽石山地鐵站時,發現被告鄭毓偉靠近,遂在回家路上一直留意被告。當她抵達天橋升降機時,被告突然從前方靠近並用左手摸X的右胸,X受驚下後退但跌倒在地,被告繼續猥褻行為。X嘗試推開及踢開被告不果,期間被告更用右手隔著褲子觸碰X的私密部位。整個過程歷時約30秒,X大聲呼救,而被告在逃離現場前未發一言。X隨後追逐被告至地鐵站出口,數名路人聽到呼救遂制服被告。被告在警誡下否認犯案,並聲稱他在幫忙制服非禮X的男子。

案件編號:KCCC968/2025
法庭記者:雷璟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