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法委會「鬧雙包」案 林卓廷否認阻撓議員 陳恒鑌指林「不斷講嘢」騷擾石禮謙

更新時間:12:29 2025-09-29 HKT
發佈時間:12:29 2025-09-29 HKT

2019年立法會審議《逃犯條例》修訂草案期間,法案委員會一度「鬧雙包」,建制派及民主派爭奪主席之位起衝突,7名民主派議員被控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其中林卓廷否認2項襲擊、妨礙或騷擾在會議廳範圍內的議員罪受審。立法會議員陳恒鑌今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作供,憶述當時朱凱廸、范國威「想搶咪」,混亂期間林卓廷在旁「不斷講嘢」騷擾石禮謙。辯方質疑林卓廷騷擾石禮謙一說,只是其個人揣測。

陳恒鑌供稱民主派議員會上阻撓選主席程序

控方由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蕭啟業及高級檢控官勞泳珊代表;辯方由大律師黃錦娟、管致行等代表。同意事實及法案委員會秘書馬淑霞書面供詞指,法案委員會由最資深議員涂謹申主持,2019年4月17日及30日2次會議均未能選出主席。5月11日早上近9時,法案委員會召開第3次會議前,涂謹申及郭榮鏗坐在主席台上主持會議。馬淑霞陪同石禮謙到場時被大批記者等包圍,石禮謙試圖以無線咪主持會議,馬淑霞相距約2米,因太多人太混亂無法看到或聽到會議內容,石禮謙其後宣佈暫停會議。

立法會議員陳恒鑌出庭作供,憶述首2次法案委員會由涂謹申主持,均無法選出主席,因為「涂謹申不斷喺度橫生枝節」,同一陣營包括民主黨、公民黨等議員則不斷問問題。陳恒鑌相信民主派議員「唔希望選到主席、唔希望通過法案,跟住阻撓選主席呢個程序」,拖延時間。陳恒鑌指內會同日提供指引,由石禮謙取代涂謹申主持會議,指引獲通過採納。

林卓廷。資料圖片
林卓廷。資料圖片
周浩鼎是案中證人之一。蘇正謙攝
周浩鼎是案中證人之一。蘇正謙攝

林卓廷「不斷講嘢」騷擾石禮謙

2019年5月11日案發當日,陳恒鑌回想早上8時40分左右聯同石禮謙及其他建制派議員,一同乘搭升降機前往會議室,甫出𨋢門便遭多人包圍,部份民主派議員持續阻撓,「頂住、唔畀向前行、瞓喺地下」,同時有不少市民圍觀,亦有議員助理包括黃之鋒等在場,「相信要阻止我哋開會,唔希望選到主席」。陳恒鑌等人護送石禮謙,約9時成功進入會議室,期間范國威曾一路向前推,推跌了陳恒鑌眼鏡,半掛臉上。

陳恒鑌續指涂謹申及郭榮鏗霸佔主席台阻止石禮謙,石禮謙遂到主席台左側試圖主持會議,民主派議員一擁而上阻止,朱凱廸范國威「想搶咪,擒上張枱度,想穿過保護搶咪」,林卓廷則在旁烏身「不斷講嘢」,惟說話內容「唔記得亦聽唔到,因為太嘈」。陳恒鑌認為林卓廷在騷擾石禮謙,「一齊開會冇理由哄埋去不斷講嘢㗎嘛」。陳恒鑌提到其後范國威一下子跳起撲上自己左邊肩膊,2人先後倒地,陳恒鑌感到肩頸「好痛」,遂退後走到一旁坐下。

辯方質疑騷擾一說屬陳恒鑌個人揣測

大律師黃錦娟盤問下指,案發時石禮謙周遭有至少20、30人,不同人在不同階段都有說話,陳恒鑌回應指現場太嘈吵,聽不到林卓廷發言內容。現場片段顯示,石禮謙問「提名邊個?」林卓廷稱「我提名呀我要提名,你唔畀人提名」,黃錦娟指議員有權提名,陳恒鑌同意。

黃錦娟指林卓廷騷擾石禮謙一說,只是陳恒鑌個人揣測,陳恒鑌回應指「呢個係一個常識來㗎」。黃錦娟質疑陳恒鑌根本不知道林卓廷有否理由接近石禮謙,陳恒鑌回答林卓廷「唔知點解企埋去」,認為林卓廷想騷擾石禮謙。黃錦娟指出當時無人在自己座位,現場嘈吵,要聽到石禮謙說話的話,有需要盡量貼近石禮謙,陳恒鑌答「唔係好同意」,指「石禮謙都好大聲下嗌」。

《逃犯條例》修訂草案期後被要求交大會二讀

黃錦娟指案發後法案委員會仍無法選出主席,同月14日石禮謙去信內會主席李慧琼,不欲再次召開會議,6日後時任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則去信李慧琼,要求繞過法案委員會,將《逃犯條例》修訂草案交予立法會大會二讀。

48歲被告林卓廷被控於2019年5月11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室一襲擊、妨礙或騷擾,在會議廳範圍內的議員陳恒鑌及周浩鼎。翻查資料顯示,本案原有7名被告,范國威、郭家麒因認罪協商,獲准撤回控罪;區諾軒因認罪協商,獲准簽保處理;朱凱迪及陳志全早前認罪判處監禁;被告梁耀忠因認罪協商獲撤1罪,另1罪認罪被判監禁。

案件編號:ESCC2514/2019
法庭記者:陳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