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岸爆炸案│3名主犯被裁定交替控罪串謀導致爆炸罪成

更新時間:15:05 2025-09-04 HKT
發佈時間:15:05 2025-09-04 HKT

8男女涉2020年初醫院口岸爆炸案,其中4男3女被控串謀參與明愛醫院爆炸案、羅湖站爆炸案及將軍澳尚德停車場爆炸案,當中次被告李嘉濱涉被捕後向警方虛報住址、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罪;剩餘的第8被告周皓文則涉企圖製造炸藥罪。經過160天審訊,陪審團退庭第4天終達成裁決。今午一致裁定首7名被告「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罪全部罪脫,另以大比數裁定被指為主腦的何卓為、李嘉濱及張家俊交替控罪「串謀導致爆炸」罪罪成。而李嘉濱另一項「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罪,以及周皓文所涉「企圖製造炸藥」罪均告罪脫。案件押後下月10日求情及判刑,期間為3名被告索取報告。

 

押後案件待索閱心理及精神科報告以助判刑

法官陳仲衡押後案件至10月10日作求情及判刑,期間為3名罪成被告索取心理專家報告,並為張家俊索取精神科醫生報告;辯方須於3日前把求情陳詞及求情信撮要存檔法庭。另外,何培欣和周皓文透過代表大律師向法庭申請訟費,陳官亦押後至10月10日處理。

陪審團由本周一早上11時起退庭,商議約28小時後,今午達成裁決。首項控罪「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罪,7名被告何卓為、李嘉濱、吳子樂、張家俊、楊怡斯、張琸淇和何培欣,同被控首項控罪「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罪,陪審團以一致比數裁定7人全部罪脫;其中何卓為、李嘉濱與張家俊3人,同樣以8:1比數,被裁定交替控罪「串謀導致爆炸」罪罪成。李嘉濱同時面對的第三控罪「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罪,以及第八被告周皓文被控的「企圖製造炸藥」罪,則獲陪審團一致裁定無罪。

9人陪審團獲終生豁免擔任陪審員義務

陳官在陪審團作出裁決後,向陪審團致謝及下令終生豁免各人擔任陪審員的義務。陳官又引用及稍加修改前英國首相邱吉爾(Winston Churchill)的名言,指自有陪審團審訊以來,「從來沒有這麼少的人為這麼多的人作出這麼大的貢獻」。

何卓為與李嘉濱租用宏創方單位用作製造測試爆炸品和儲存原材料

控方案情指,首被告何卓為案發時租用涉案宏創方503室,該單位廁所案發時被用作測試及製造爆炸品,何卓為和李嘉濱亦曾把屋內測試爆炸品的影片發布到涉案Telegram群組內。何卓為在2月2日凌晨曾與人運送爆炸品到楓樹街遊樂場公廁,再轉交他人;及至同日下午,何卓為又透過Telegram聯絡名為「叉雞飯」的用戶及詢問對方「bombed?」,而當時正值羅湖站爆炸案發時間。

李嘉濱在警誡下,承認自己在1月27日凌晨放置炸彈到明愛醫院急症室男廁;明愛閉路電視亦拍攝到相關片段。宏創方閉路電視更拍攝到,李在1月25日曾帶着一個平底煎鍋進入涉案503室;警方後來在503室內發現該平底煎鍋,檢驗殘留物後確認為爆燃炸藥「火箭糖」。

李嘉濱於案發時亦租用了宏創方1008室,該單位內被搜出大量爆炸品原材料,包括逾1噸硝酸鉀、鎂粉和鋁粉等。警方亦在李位於西環住所內檢獲「水喉通炸彈」和化學原材料等。

何、李及張家俊手機內涉案群組訊息顯示討論爆炸案計劃

張家俊則於1月26日清晨曾到過503室,而何卓為的Telegram訊息記錄顯示,何卓為當時曾向女友提到爆炸品已製成及等待他人上來安裝遙控。警方拘捕張家俊後,在他住所、私家車和公司都檢獲涉案電路板。專家對比該些電路板和羅湖爆炸品案中炸彈的遙控裝置,認為均同出一源;張家俊手機內亦有Telegram聊天機械人的開發記錄,並與涉案炸彈中用作遙控引爆的聊天機械人憑證脗合。

何卓為、李嘉濱和張家俊的手機內亦被發現涉案群組訊息,顯示3人在群組內與人討論將軍澳爆炸案計劃。3人亦如Telegram訊息記錄般,曾在3月6日到嘉頓山上開會討論爆炸案計劃;當晚有監視警員跟蹤監視3人。李另透過微信購買涉案化學原料,及在3月7日晚乘坐私家車到將軍澳「踩線」。

8名被告依次為41歲何卓為、30歲裝修工李嘉濱、32歲金融從業員吳子樂、35歲程式工程師張家俊、33歲文員楊怡斯、29歲入境處登記主任張琸淇、23歲大學生何培欣及25歲測量員周皓文。

首7名被告被控「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罪,指他們於2019年11月2日至2020年3月8日在香港串謀他人,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故意向訂明標的、在訂明標的內或針對訂明標的送遞、放置或引爆爆炸裝置。7人另被控交替控罪、即「串謀導致爆炸」罪。李嘉濱另被控「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罪。周皓文則被控一項「企圖製造炸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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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編號:HCCC186/22
法庭記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