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騙九旬老婦5萬元 前男警上門收款「斷正」 認串謀洗黑錢罪判監28個月

更新時間:16:23 2025-08-29 HKT
發佈時間:16:23 2025-08-29 HKT

90歲老婦前年年尾接到不知名來電,對方訛稱其孫兒急需5萬元現金,31歲前男警同日上門收款時被捕,警誡下稱「我都係收單上到來收錢先知呃阿婆」。前男警早前承認1項串謀洗黑錢罪,區域法院法官王詩麗判刑時指,本案控罪性質嚴重,九旬受害人因此受驚,須判處阻嚇性刑罰,被告認罪可獲三分一刑量扣減,惟控方申請加刑20%獲批,遂判被告監禁28個月。

控方以電騙案普遍為由申請加刑20%獲批

被告蘇靖峰早前承認1項串謀洗黑錢罪,他已婚並育有年齡介乎1歲至8歲的3名子女,他在毅進畢業後曾任職警察、地盤人及侍應,3項案底包括公職人員索取及收受利益。

王官處理量刑時稱,以本案案情,監禁無可避免,考慮到被告並非主謀,因經濟困難及貪婪犯案,最終沒有獲得任何酬勞,以36個月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三分之一,惟控方指電騙個案現時十分普遍,導致社區受到嚴重損害,申請加刑20%獲批,遂判他監禁28個月。

被告承認受指示上門收款「斷正」

被告承認控罪指他於或約於2023年12月5日在香港,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某項財產,即一筆港幣5萬港元的款項,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一同串謀和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串謀處理該財產。

承認案情指,90歲老婦郭淑英前年12月5日上午9時左右,在住所經固網電話接到一名身份不詳的男人來電,對方假扮其孫子「阿銘」,自稱出了事,需要現金港幣5萬元,將會有另一人上門收錢。郭淑英非常擔心並知會幼子。幼子其後到達單位,告知郭老婦其孫子「阿銘」安全,正在上班,遂報警處理。警員到場埋伏,被告蘇靖峰到達並進入單位,自稱「阿瑋」前來收款,警察上前截停及拘捕,蘇在警誡下稱「我都係收單上到來收錢先知呃阿婆」。

案件編號:DCCC737/2024
法庭記者:劉曉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