扮Payme職員套交易碼轉走150萬元 兩青年串謀洗黑錢罪脫 其中一人認串謀詐騙罪10.3判刑
發佈時間:17:54 2025-08-26 HKT

有詐騙集團於2022年1月至6月間,訛稱為Payme職員需驗證帳戶身份,從而套取一次性密碼及交易密碼等,其後再轉走帳户中的款項,受害人多達138名,涉款約150萬港元。涉案10人早前認罪後,分別被判入獄24個月至56個月,而同案另2名男被告則否認串謀洗黑錢罪受審,今於區域法院均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因應其中一名被告承認串謀詐騙罪,法官林嘉欣押後判刑至10月3日,期間被告須還押候判。
無證據李承軒知悉涉案戶口中款項來自犯罪得益
被告劉俊誠否認4項串謀洗黑錢罪受審,今被裁定4罪不成立,他仍須就早前承認的一項串謀詐騙罪候懲,林官表示需時考慮,押後判刑至10月3日,劉還押候判。另一被告李承軒則面對一項串謀洗黑錢罪,今亦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被告李承軒曾表示,他按前女友、亦即案中主腦指示開立一個Mox Bank帳戶,並交予前女友使用。李解釋,他無合理理由相信前女友會將帳戶用於不法用途。林官指出,李一直於麻雀館工作,曾將他的中銀戶口借予公司使用,而相關情況亦於澳門賭場出現。林官認為,麻雀館借用員工戶口作收帳之用,並非不合理,但強調借出帳戶雖不犯法,卻非常危險。
林官續指,李在前女友失聯及得知她被捕後,立即登入並結束Mox Bank帳戶。林官認為,李面對過往待他很好的女友,向他借用帳戶作網購,確實沒有令人質疑之處。而李在借出帳戶兩周後,本案便遭揭發,不能要求李在兩周內監察每一筆交易。最終,林官認為無證據證明李知悉或有合理理由相信,涉案Mox Bank帳戶中的款項來自可公訴罪行,裁定被告李承軒一項串謀洗黑錢罪脫。
劉俊誠認假扮PayMe職員參與電騙操控事主帳戶
林官指,被告劉俊誠承認與同案其他被告串謀假扮Payme職員,以取得受害人的交易密碼,其後再透過密碼「耗散(Dissapate)」受害人Payme帳户款項。林官同意辯方指,劉的錄影會面片段只證明他知悉及參與電話詐騙計劃,並成功騙取一名受害人9千多元的款項。成功騙得款項後,劉無疑需要轉帳予案中主腦,惟證據只顯示劉操控受害人帳户,卻未能證明他參與操控收款帳户。縱使WhatsApp紀錄顯示,被告曾就一個收款用的Mox Bank帳户「夾錢」,林官指,仍無證據顯示劉知悉或參與,任何收購、借用Mox Bank帳户,及把騙款轉出。因此林官裁定,被告劉俊誠4項串謀洗黑錢罪不成立。
代表被告劉俊誠的辯方求情指,劉犯案時年僅18歲,當時因找不到工作,亦不知行為嚴重性而犯案,他在案中並非主謀,參與程度較低,過往亦無案底。辯方另呈上劉撰寫的求情信,指他犯案時剛出社會,明白過錯,望法庭可讓他改過自新,予以輕判。林官聽畢求情,表示需時考慮,遂押後判刑至10月3日,期間被告劉俊誠須還柙候判。
案件編號:DCCC485/2023;DCCC175/2024(Consolidated)
法庭記者:雷璟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