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觸摸年幼女童胸部及私處 18歲青年非禮罪成判入教導所

更新時間:12:09 2025-08-22 HKT
發佈時間:12:09 2025-08-22 HKT

現年18歲的青年涉於2022至2024年間,非禮年幼女童,隔著胸圍與內褲觸摸其乳房及私處,歷時10至15分鐘。青年早前否認一項非禮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入教導所。暫委裁判官丘國新判刑時指,本案性質嚴重,被告毫無悔意,考慮所有情況及求情後,終判處被告入教導所。

報告指被告毫無悔意

丘官指,本案性質嚴重,被告非禮當時年僅12歲的女童,過程涉及觸摸胸部和私處約10至15分鐘。丘官閱畢被告的勞教中心、教導所及背景報告後,表示被告毫無悔意,考慮所有情況及求情後,判處教導所令。

維持無辜說法但尊重法庭判決

辯方求情指,被告明白並確認報告內容,維持無辜的說法。報告建議判處被告入教導所,接受教育及在職訓練,辯方表示被告不想入教導所,但明白一切判刑皆由法庭決定。辯方另呈上被告親撰的求情信,指被告自知年輕,曾誤入歧途,他會尊重法庭判決,不會放棄自己的人生。

現年18歲男被告Y,被控猥褻侵犯罪。控罪指,他於2022年8月至2024年7月的某日猥褻侵犯女童X。

案件編號:KCCC2942/2024
法庭記者:雷璟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