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商廈改裝為學生宿舍具成本效益 現時計劃對舊有困難「對症下藥」

更新時間:13:19 2025-08-17 HKT
發佈時間:13:19 2025-08-17 HKT

發展局局長甯漢豪在網誌表示,與教育局在今年7月21日推出「城中學舍計劃」,在多方面拆牆鬆綁,鼓勵市場以自資和私營方式把現有商廈改裝為學生宿舍。規劃程序方面,城規會已擴闊城規制度下「酒店」用途的定義,涵蓋計劃下合資格的學生宿舍,相關商廈改裝前毋須進行任何規劃程序。

發展局指出,正正考慮到業界所面對的困難,「城中學舍計劃」對症下藥,建立清晰、易於遵循,而且具成本效益的運作框架,鼓勵市場將商廈改裝成為學生宿舍。發展局項目辦總監周文康表示,建築物制度方面,在計算地積比率及上蓋面積時,將被視為非住用樓宇,換言之,「酒店」或商廈原有總樓面面積可獲保留。改裝前獲豁免計入總樓面面積的設施,例如停車位,亦可繼續獲豁免計入總樓面面積,而發展商/營辦商亦可靈活改裝這些設施成為支援宿舍用途的設施,如健身室、自修室等。

可毋須改契或補地價

土地行政方面,局方指大部分列明作非工業用途的地契,可在毋須改契或補地價的情况下作學生宿舍之用。如要改契的個案,將由地政總署評估補地價金額。發展局轄下項目辦,亦會為申請人提供一站式利便服務,包括處理有關利便措施和回覆審批進度的查詢等。

至於要求學生宿舍必須符合一向適用於住用建築物的天然照明與通風標準,例如須設置足夠面積的窗戶,以及宿舍房間的任何部分距離窗戶不得多於九米等發展局相信,局方指這些規定與持牌酒店基本上相同,遵從難度不大。

運作上盡量提供彈性

除了在土地、建築制度拆牆鬆綁,教育局副局長施俊輝表示,在制定計劃的細節時,已考慮業界和院校實際運作,盡量提供彈性,例如申請人可以是私人發展商、院校,又或兩者合作共同作出申請。而且計劃並無就宿舍的營運模式作硬性規定,計劃下的宿舍可以選擇自行在市場上招收宿生,或靈活與不同的專上院校合作。

計劃在為宿舍提供彈性的同時,亦設有合適框架,保障宿生的利益,並確保宿舍合規營辦。計劃下的學生宿舍,只可租予修讀指定合資格專上院校的全日制學生入住,以及不可出租多於10%的宿位予合資格院校的有關人員;營辦商亦須為學生保持安全且合宜的居住環境。當局亦要求營辦商遞交申請時,必須同時作出法定聲明,承諾遵守計劃下的資格準則,亦須每年向教育局提交經核證的審核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