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司涉酒吧掃胸摸大腿非禮女同袍案 辯方結案指被告公然非禮機會極低
更新時間:14:51 2025-07-25 HKT
發佈時間:14:51 2025-07-25 HKT
發佈時間:14:51 2025-07-25 HKT

42歲警司陳建愉去年5月涉嫌在旺角某酒吧非禮女同袍,掃胸摸大腿,其後再在3個月內多次在青衣警署摸對方臉龐。陳建愉否認1項非禮及3項普通襲擊罪受審,今在粉嶺裁判法院結案陳詞指酒吧同場8名警員無一看到摸大腿舉動,陳建愉身為警司,眾目睽睽下公然非禮事主機會極低,摸臉亦無惡意。案件押後至下月25日裁決,期間陳建愉續准保釋候訊。
辯方稱在場警員無人看到被告伸手撫摸事主大腿
控辯雙方採納書面結案陳詞。辯方補充指42歲被告陳建愉身為警司,在酒吧人多場合中,非禮事主機會極低,存在固有內在不可能,加上當日為慶祝被告升職,眾人同坐於U形梳化之上,案發時間不短,現場8名警員卻無一看到被告伸手撫摸事主大腿,證明指控子虛烏有。
辯方又指摸臉乃友善表現
辯方又根據案例指,被告摸臉乃友善表現,當時2人沒有吵架發怒,行為無惡意故不構成普通襲擊。控方反駁指辯方錯誤詮釋案例,只要行為具侵犯冒犯意味,毋須惡意也足以構成普通襲擊。
42歲被告陳建愉報稱其他職業,被控1項猥褻侵犯及3項普通襲擊罪,於去年5月14至15日,在旺角太平道Lala Bar猥褻侵犯女子X;以及8月某日在青衣警署4樓、同年8月至9月間某日在青衣警署15樓、同年11月7日在青衣警署2樓廁所外,三度襲擊X。
案件編號:FLCC 308/2025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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