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昌行時任營業代表承認虛報訂單 詐騙公司逾1200萬元貨品轉售圖利 判監47個月

更新時間:13:40 2025-07-17 HKT
發佈時間:13:40 2025-07-17 HKT

46歲大昌行時任高級營業代表在9個月內,謊稱有32個客户下訂以誘使公司發貨,並將逾1200萬元貨品轉售圖利。他早前承認32項欺詐罪,今於區域法院被判入獄47個月。區域法院暫委法官崔美霞判刑時指,被告入職大昌行20年,獲僱主高度信任及依賴,但運用職權犯案,違反誠信,加上被告曾製作假公司印章等,反映他精心策劃犯案。

求情稱疫情下為達銷售目標犯案

崔官引述辯方早前的求情內容,指案發時被告的月薪浮動,每月約2.5至4萬元,如銷售額未達標,或會只獲85%薪金。而案件發生在疫情期間,影響公司業績,被告作為家庭經濟支柱,開始長期失眠甚至出現幻覺。為達至銷售目標,被告冒充買家向公司下訂,再以低價轉售貨品。

壓力增現幻覺患焦慮

辯方續表示,案發後被告承受龐大精神壓力,被診斷患有焦慮症,更出現輕生念頭。被告父母撰寫的求情信指,望法庭能念及兒子初犯而予輕判;被告本人亦撰稱深感悔意,承諾不會重犯。

官指被告精心策劃犯案

崔官判刑時指出,被告案發時入職大昌行20年,並任高級營業代表,顯示僱主對他有高度信任及依賴,惟被告運用職權製作虛假訂單,違反誠信,使公司在疫情下遭受龐大損失。崔官另表示,被告製作假公司印章,又安排司機「送貨」,是精心策劃犯案。最終崔官以監禁72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被告認罪及其病況後,減刑至47個月。

扮客落單購1200萬貨轉售後只找數28萬

案情指,被告麥家榮於案發時是大昌行的高級營業代表,負責處理客戶的糧油雜貨訂單,接獲要求後會開出發票,以安排發放或交付貨品予客戶。他於2020年8月至2021年4月的9個月間,在大昌行的電腦系統輸入虛假訂貨單,謊稱32個客戶訂購貨品。大昌行故向該些客戶發出共410張發票,並安排發放總值逾1200萬元的貨品。被告另冒充客戶簽收貨品,隨後私自轉售貨品圖利,但他只向大昌行繳付貨款約28萬元。

案件編號:DCCC112/2024
法庭記者:雷璟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