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指證補習老師多次性侵 官形容事主是「心機」證人 隱瞞兩者親密關係 裁定被告兩非禮罪脫
更新時間:13:42 2025-05-29 HKT
發佈時間:13:42 2025-05-29 HKT
發佈時間:13:42 2025-05-29 HKT

32歲興趣班男導師涉嫌於2017年至2022年間,上門補習時多次非禮年幼女童X,他早前否認兩項非禮罪受審,今於區域法院被裁定2項非禮罪名不成立。法官練錦鴻指,X有意隱瞞與被告關係親密,認為她是「有心機」的證人。
官指X隱瞞與被告親密關係
練官裁決時指,X在審訊時對案發時年歲、就讀年級、何時將被告行為告知母親等問題的證供前後不一,對許多關鍵問題均稱「唔記得」,作供時表現閃縮。X曾表示不知道有人在洗澡時闖入屬不恰當、不清楚被告有否在她面前脫下褲子、不知男女身體結構有別等,練官認為難以接受這是一位智力正常,在香港長大的10歲女童所作的誠實證供。練官又指,X在庭上供稱不肯定與被告是否朋友,有意隱瞞與被告關係親密,認為她是「有心機」的證人。
利用被告好感索取物質恩惠
最終練官表示,被告與X關係親密,被告寵愛X,而X利用被告對她的好感來申索物質與非物質恩惠。因無法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被告作出控罪中的行為,練官遂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被告原被控兩項非禮罪
被告黃澤鵬(32歲),報稱興趣班導師,被控2項猥褻侵犯罪。他分別被控於2017年1月29日至2020年1月28日期間某日,以及2020年1月29日至2022年1月28日期間某日,在新界葵涌某單位,猥褻侵犯一名16歲或以下人士,即女童X。
案件編號:DCCC166/2024
法庭記者:雷璟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