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天鳳碎屍案│涉助鄺港智潛逃女被告自辯 指澳門友人盧曉虹曾問「你老竇有冇辦法呀?」

更新時間:13:47 2025-02-12 HKT
發佈時間:13:47 2025-02-12 HKT

28歲譚仔創辦人媳婦蔡天鳳(Abby Choi)兩年前疑遭肢解碎屍,遊艇公司男職員及無業女涉於案發後協助死者前夫鄺港智潛逃,被控串謀妨害司法公正罪一案續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審訊。女被告潘巧賢於盤問下指澳門友人盧曉虹Ivy曾問「你老竇有冇辦法呀?」,潘則回覆指「我老竇呢啲咁細嘅事唔會肯孭㗎」。

受Ivy所託找林舜租船

女被告潘巧賢今早庭上自辯稱,自己與盧曉虹Ivy約2015年相識,二人關係有如「糖黐豆」,潘偶爾會到Ivy的澳門氹仔居所住上1至2星期,當潘被問及Ivy的職業時,潘稱Ivy「本身屋企有錢」,平日負責美容生意及到老人院做義工等,潘庭上引述其instagram於2017年的照片,顯示二人曾一同前往長沙做義工。潘續供稱,自己與男被告林舜相識約10年,當初因林是朋友的經理人而結識,得知林亦有負責租船及船隻買賣的生意。潘另指,案發時Ivy與林早已認識,知道Ivy會經常來港與朋友聚會飲酒而結識了林。

潘巧賢作供稱,Ivy於2023年2月24日透過微信聯絡她,Ivy稱欲聯絡林不果,「佢(Ivy)話佢係山上面收得唔好,叫我幫佢揾」,指有朋友「想租船」,由香港前往澳門,希望潘幫忙聯絡林。潘遂whatsapp林指「Ivy話佢嗰朋友想租船」,林叫潘向Ivy傳達一些關於租船的收費及資訊,而自己沒有參與討論及給予意見,亦不知道租船的人是誰。潘續稱,自己不知道Alex的真實身份,及船隻的航綫,其後亦有對這租船事宜起疑。

蔡天鳳。
蔡天鳳。
鄺港智。
鄺港智。
女被告潘巧賢。(潘巧賢IG圖片)
女被告潘巧賢。(潘巧賢IG圖片)

租船費用3萬變30萬 林稱「佢哋知㗎啦」

潘庭上憶述,林當日曾向潘傳送一張附有賬戶號碼及金額的照片,林要求潘將該照片轉發給Ivy。潘庭上稱「一開頭聯絡明明係3萬蚊,點知(照片)上面寫住30萬」,指林曾提及租船費用為3萬元,惟金額突然加至30萬元,因而感到古怪,向林查問後,林回覆「佢哋知㗎啦,send俾佢哋」、「同佢哋講咗㗎啦,佢哋都OK」等,而潘當時則理解「佢哋」為Ivy及其租船的朋友。及後,林曾發出「非法過境」的字眼,潘稱由於自己並不知道要安排他人非法過境,因而對林稱「吓咩啊?」、「咩非唔非法入境啊?」、「唔關我事㗎」、「你哋自己傾返」。潘指稱,因對事件起疑,曾向Ivy提議「可以直接用港珠澳車去澳門」以測試是否真的非法離境,潘庭上指「想chok吓佢,睇吓佢咩反應」。

潘續指稱,向Ivy多次追問後才得知租船人名爲「Alex」,Ivy亦提及「佢(Alex)想盡量低調啲」及「放心,正經嘅生意人嚟」,潘稱自己隨後便無繼續參與事件。潘庭上稱「以爲係KOL張欣欣男朋友Alex」,因當時張男友剛好於西灣受襲「俾人斬」、「上曬新聞」,以爲張男友需要「避風頭」,潘另稱警方教她於錄影會面寫下「著草」的字眼,「避風頭即係著草,簡短啲呀嘛」,潘指曾問「你會唔會棟我㗎」,惟因相信警方不會欺騙她,遂寫下「Ivy話Alex要著草去澳門」。

供稱被捕後曾想過「會唔會係Ivy跣我」

高級檢控官林曉敏代表控方盤問潘,指潘巧賢於2023年3月7日在内地被捕後於深圳灣口岸移交至香港,當時雙手被戴上手銬及頭戴頭套,是否覺得事態嚴重。潘回應指「我冇諗喎」,警方於是稱「一陣先講」,故即使潘感到擔心,也沒有繼續追問。潘另稱警方曾指「𡃁妹,你知唔知你而家好大鑊,你協助逃犯喎」等,當時「有諗下會唔會係Ivy跣我」,控方遂指出潘這説法為新理由,潘曾稱沒有人向她提過因何事被捕原因,惟現稱警方曾向其提及因協助罪犯被捕。

潘另於盤問下稱,警方曾歪曲其説法「屈我」及教唆她寫下帶有「著草」字眼的證供版本,「佢(警方)話法官唔會逐粒逐粒字睇,太長」,潘才向警方問及「可以點縮短」,遂在警方的教導下寫下並不真實的版本。惟控方質疑,潘曾提及遭警方粗言穢語對待,爲何會相信警方而問如何縮短句子,控方指「你咁大嗰人,你話佢用粗口閙你,你仲信會幫你?」,潘則回應指相信警方不會欺騙她。

不知航線不經海關離境

控方續問潘巧賢是否得知Ivy友人Alex並非張欣欣男朋友,潘回答稱Ivy曾向她澄清並非張欣欣男朋友,「Ivy之後講先知,去到某嗰時間點已經知道Alex唔係張欣欣男朋友,Ivy有話唔係佢」,潘巧賢庭上同意被捕當日已知道Ivy友人Alex並非張男友。控方亦問潘是否認識鄺港智Alex,潘則回答不認識,惟得知當時有傳媒報道蔡天鳳碎屍案後,才得知原來鄺港智英文名亦為Alex。控方另指出,Ivy曾向潘提及「船直接去到海中間,會有另一條船接佢」,潘亦回應「你嗰朋友直接聯絡林舜會直接啲,揾到有間3萬蚊,即刻走都得,不過要過數先」,控方指出潘巧賢其實明顯知道船隻航線,亦知道租船人要立刻動身及不經海關離港,惟潘不同意,潘辯稱自己只幫手傳達信息,不知道含意。

控方引述Ivy與潘的微信對話,Ivy曾指「嗰價錢叫林舜開都得」及「越快越好」,爲何潘沒有起疑Ivy稱對方為正當人家但着急要船的原因,潘承認懷疑對方「有古怪」,惟指有錢人「平時出海都係即興架啦」。控方續提及Ivy曾於二人的對話中提及「而家盡量最平」及詢問可否以15萬處理,潘向林轉達信息後,林曾回覆指「癡缐,可能有水警扣船,要孭飛」,並堅持要30萬。潘辯稱當時已經起疑,亦同意有可疑,所以曾向林稱「你哋自己傾返」,惟沒有向Ivy提及不再參與。

被問「你老竇有冇辦法」即覺不妥

潘於盤問下亦供稱,Ivy曾問「你老竇有冇辦法呀?」、及「你問下你老竇啦」,惟潘庭上直認當時已覺不妥,遂開啓拒絕模式並回覆指「我老竇呢啲咁細嘅事唔會肯孭㗎」。惟控方質疑潘當時仍在協助Ivy,引述潘曾向Ivy問及租船人「有咩喺身上面,有冇行李?」,獲Ivy回應指對方「就咁着件羽絨就行得」,潘庭上辯解詢問原因是想「睇下係咪販毒嗰啲?」,並沒有打算幫手協助。潘同意當時已經認爲租船人不是正經人士,亦感到可疑,惟不同意對方有機會是非法人士,稱「佢可能有困難」。

潘盤問下另提及,林曾將蔡天鳳案的相關新聞報道轉發給她,並稱「呢單嘢好大鑊」。潘曾向Ivy問及蔡天鳳案中的鄺港智Alex是否租船人Alex,庭上稱「有問Ivy呢個Alex唔係你個朋友Alex呀嘛?」,惟指Ivy曾回答不認識新聞中的人。林亦曾提及「好彩琴日無出船,原來琴日個海域封曬」。

5月7日結案陳詞

裁判官陳志輝聽畢證人作供後,將案件押後至5月7日進行結案陳詞。

兩名被告依次為41歲遊艇公司男職員林舜及29歲無業女潘巧賢,同被控一項串謀妨害司法公正罪。控罪指,二人於2023年2月24日至25日之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預期針對一名稱為Alex的男子有可能有相關的法律程序進行,或有由執法機構進行而可能引致相關的法律程序的調查,一同串謀與一名稱為Ivy的女子串謀作出一連串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以妨礙司法公正,即協助Alex緊急地及秘密地非經由入境事務處管理的出入境管制站離開香港。

案件編號:KCCC1111/2024
法庭記者:黃巧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