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謀發展商各以10萬元出售「丁權」 兩元朗原居民12.13判刑
更新時間:12:11 2024-11-29
發佈時間:12:11 2024-11-29
發佈時間:12:11 2024-11-29
約115幢元朗水蕉新村丁屋遭發展商銷售賺逾10億元,村代表及丁屋申請人被揭串謀發展商「套丁」,詐騙地政總署向元朗丁屋發展項目批出多張建屋牌照。涉案兩名丁屋申請人曾分別各以10萬元出售「丁權」,早前各承認串謀詐騙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今於屯門裁判法院將案件押後至12月13日判刑,以待廉署提交時序表,期間兩被告還押候懲。
有被告求情稱受案件煎熬3年
辯方律師代表兩名被告求情,以檢控延誤作求情理由,望法庭考慮判處緩刑。辯方指被告蔡偉生現時有工作及收入,在機場任職接駁行李巴士司機,雖40多年前有過一次刑事定罪紀錄,惟當時他仍是青少年,其後一直奉公守法,本案於2005年發生,他卻於2021年被捕,今年才遭檢控,歷時超過3年之久,對他造成巨大的心理壓力,引述報告內容表示其重犯機會低。至於被告鄧翹沾,辯方指鄧曾接受高等教育,獲得英國MBA學位,現已經退休靠援助金維生,於法國居住的女兒在他遭檢控後回港陪伴,亦有到庭支持被告。
兩名被告分別63歲蔡偉生、及74歲鄧翹沾,均為丁屋申請人,各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控罪指,二人於2006年2月至6月期間,曾分別向地政總署申請在元朗水蕉新村興建一幢丁屋自用,向署方聲稱無意將「丁權」售予其他人士或發展商,獲地政總署批出興建丁屋的建屋牌照。
兩被告各以10萬元出售丁權
案情指,不同村民自1991年11月起申請於水蕉新村興建丁屋,其後轉售丁屋予發展商向公眾出售,逾115幢丁屋獲銷售,發展商獲取逾10億元。經廉署調查發現,一名原居民村代表及多名中間人向元朗原居民收購「丁權」,以在水蕉新村內發展物業項目。兩名被告曾串謀中間人分別各以10萬元出售他們的「丁權」。
案件編號:TMCC436/2024
法庭記者:黃巧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