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女子淫褻影片判囚1年 專科醫生不服上訴遭駁回 官指原審沒不公 上訴人罪行確惡劣
發佈時間:18:10 2024-04-18
35歲專科醫生在社交平台上4度發布一名女子口交和裸露相片影片等,經審訊後被裁定4項發布淫褻物品罪成、判監1年。涉案醫生不服定罪及刑罰,向高院提上訴。法官張慧玲今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判詞指原審裁決官並沒有過分干預審訊,其語調亦温和、沒有「兇神惡煞」,給人感覺公平;而上訴人的罪行「的確惡劣」,有違誠信及有計劃犯案,判監1年並非過重。
上訴人婁子堅由資深大律師余承章及大律師麥健明代表,上訴方指原審裁判官溫紹明考慮證據不當,温官在審訊中干預過多及錯誤依賴數碼證據、違反傳聞證據原則。
張官在判詞中,指上訴方投訴控方截圖及片段有呈堂性問題,該些截圖和片段是女事主X的丈夫Y從涉案Telegram群組中截取,Y有出庭作供及接受辯方盤問,上訴方的投訴並無任何實際基礎。
上訴方亦指温官過分干預審訊,其介入辯方盤問的方式對婁不公,阻礙了辯方完整表述,而且温官積極參與主問和盤問,甚至接管了審訊主導角色,「做法似乎集導、演和裁決三職於一身」。
張官認為,雖然温官有時比較心急及用詞有時比較「直」、不太婉轉,但沒有令人感覺他有所偏袒、或有令辯方無法完整地展述其案情,整體而言,温官給人的感覺是十分公平。
判詞又提到,辯方會否因温官「兇神惡煞」而感到壓力,而無法完整展現辯方案情。張官指出不見温官有「兇神惡煞」,其語調相當温和。
就判刑上訴方面,張官認為温官已恰當考慮案情及加刑因素,包括婁的行為違反誠信,而且並非一時衝動犯案,在發布X的相片和影片前,婁已發布X和Y的結婚照。張官指「上訴人的罪行的確惡劣」,及傷害了X和Y,刑期並非明顯過重。
案件編號:HCMA241/2022
法庭記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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