劏房租管︱社協:逾六成受訪者遭業主另定每度電價收費 濫收情況未止

更新時間:11:26 2024-01-21
發佈時間:11:26 2024-01-21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與基層劏房居民,公布租管條例實施兩周年對劏房戶影響研究報告。組織在去年底至今月,向該會服務的不適切居所租戶進行網上問卷調查。他們反映租管條例實施後,劏房加租情況上升一倍。多於六成受訪者的電費是由業主另定每度電價計算,疑有濫收情況。

是次研究共訪問205名不適切居所住戶,受訪者來自12個地區包括深水埗、元朗及觀塘等,年齡介乎41至50歲,八成受訪者是劏房戶,最多2人及3人家庭。社協指,這些被額外收電費的租戶中,每度電中位數收費1.6元,最高更達2.2元。翻查兩電資料,中電2024年的平均淨電價為每度電142.9港仙,即1.429元;港燈為165.5仙,即1.655元。

社協:應於條例中加入規管「起始租金」

 

社協指,現時公屋平均輪候時間仍長,平均輪候時間高達5.6年,長者一人申請亦需3.9年,非長者單身人士更是10年以上,基層人士在漫長的輪候時間中,只能租住分間單位。現時超過20萬人蝸居在籠屋、板房、劏房等惡劣環境,租金昂貴,再加上基層失業、開工不足情況仍未改善,劏房租戶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急需援手。

社協又提到,在相關政策條例生效當年的年底,差估署一共識別逾一千宗業主涉嫌違規的個案,但政府最新公布的數字顯示,由條例生效至今月5日,只有共87名劏房業主因違反條例而被定罪。他們認為,如今條例實施將近兩年,以上情況仍未有顯著改善。

社區組織協會副主任施麗珊提到,法例仍沒有涵蓋起始租金,劏房戶租金佔入息比率維持在42%高水平,價格「離地」。組織在2020年至今年一月的調查顯示,以四人家庭為例例,2020年租金佔入息比例為36%,直到今年一月租金仍佔入息35.1%。當中一、二人家庭的情況最為嚴峻,租金佔入息分別高達48%及45.4%。

同時,在《條列》生效後,有三成受訪者表示,過去2年被加租,有逾六成受訪者過去2年被加租200元或以下,有多於兩成加租金額多至300元。

近八成受訪者在懷疑業主有觸犯租務條例選擇啞忍,其中原因依次為「不清楚投訴程序」(39.1%)、「怕被業主、地產/二房東知道後被趕走」(37.9%)及「租客實際話事權細,覺得投訴的作用不大」(32.3%)。社協表示,立法無助租戶挺身舉報業主違法,政府執法必須更為主動。

社協提出數項政策建議,包括於條例中加入規管「起始租金」;設立恆常檢討機制,每2年檢討租務管制法例;加強差餉物業估價署相關專責主動的職能,加強執法主動性,租務主任亦應恆常上門抽查、加強對租客的支援和因舉報而被迫遷的安置等;加強公眾教育及條例宣傳工作;延續「租金津貼」並應惠及單身人士,調高綜援租津,紓緩租金壓力,以及提速興建公屋,盡快致至零劏房目標。

居住在100呎賓館式劏房的戴先生表示,原本已與業主協商水、電費包含在租金內,突然被告知上月電費高昂需繳付二千元,協商後電費雖可減半,但在12月中通知他租金需加1500元至8500元,並於12月生效,要求他補回半個月加租後的租金。他更指,原本的租金已佔收入約6成,租金提升後更不能負擔。

61歲的梁女士表示,與先生居住劏房20多年,每數年便每次加租800元至1000元,未來3月業主已通知將再次加租。梁女士先生剛過身,她亦於疫情期間被裁員,現只能以積蓄渡日,深感艱難。

她表示,牆壁上的石屎數次掉落到餸菜上,向業主反映只得裝修加租的回應,「雖然間屋都係好爛,但我都無辦法。」10月電費更高見2元1度電,業主只稱「多用便需多交」,梁因害怕被迫搬遷而不敢與業主爭執。她表示,已等待公屋2年多,冀望政府規管劏房起始租金,盡快興建更多公屋或過渡性房屋,不用承受昂貴租金及濫收水、電問題。

記者:謝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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