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馬弊案|大馬前首相納吉布濫用職權、洗錢等25項罪成 獲刑15年

更新時間:22:49 2025-12-26 HKT
發佈時間:22:49 2025-12-26 HKT

經過6年審訊,馬來西亞前首相納吉布(NajibRazak)在一馬(1MDB)弊案中面臨的4項濫權罪和21項洗黑錢罪,合共25項控罪名被判全部成立。法官判處15年監禁,納吉布代表律師表明,下周將提出上訴。

納吉布在早前的審訊中被判罪成入獄12年。AP圖片
納吉布在早前的審訊中被判罪成入獄12年。AP圖片

法官柯林勞倫斯周五在判決書中指出:「被告辯稱對他的指控是政治迫害,是出於政治動機,但確鑿無疑的證據駁斥了這一說法。這些證據指向被告濫用其在1MDB的強大地位,以及該機構賦予他的廣泛權力。」

納吉布。AP資料圖片
納吉布。AP資料圖片

現年72歲的納吉布自2022年8月以來一直被監禁。他涉嫌挪用國家投資基金「一馬發展公司」(1MDB)數以十億美元,這宗龐大貪污案案情複雜,首宗案件涉及一馬前子公司SRC國際的4200萬馬元(約8070萬港元)資金被挪用,納吉布7項罪名成立,判監12年,罰款2.1億馬元(約4億港元)。納吉布成為大馬首位在法庭被判罪的首相,上訴失敗後於2022年開始服刑,後來獲特赦減刑至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