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大米收購案|法院判前總理英祿疏失 向國家賠100億泰銖

更新時間:00:02 2025-05-23 HKT
發佈時間:00:02 2025-05-23 HKT

泰國最高行政法院裁定,目前正在流亡的前總理英祿(Yingluck Shinawatra),需為她在位時期政府推出的大米收購案中部分疏失負責,英祿要向國家賠償100億泰銖(約23.8億港元)。英祿2011年上台後推出惠農政策,以高於市價向農民收購大米,導致政府蒙受巨額虧損。也被批評影響了泰國稻米出口競爭力。

2017瀆職判決出爐前潛逃海外

2014年5月,泰國憲法法院8名法官指控英祿瀆職,迫她下台,隨後泰國軍方發動政變奪權。2015年1月,英祿因大米收購案被國會彈劾,褫奪公權5年。2017年8月底最高法院要宣判英祿瀆職有罪前,英祿潛逃出國,開始流亡。瀆職罪去年獲判無罪。

相關新聞:泰國最高法院宣布前總理英祿無罪 撤銷逮捕令

2016年10月,泰國財政部就大米採購案要求英祿賠償357億泰銖國庫損失,英祿因此告上中央行政法院。中央行政法院認為,大米採購案是國家政策,採購案涉及農民資格造假、非法使用外國稻米、倉儲品質不合格等問題,都發生於執行層級,且沒有證據顯示英祿直接指導,2021年裁定撤銷財政部的要求。

財政部因此上訴至最高行政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如今裁定,不認同財政部索償356億,但認為英祿作為總理兼國家稻米政策委員會主席,只出席過一次委員會議,且忽視了國家反貪腐委員會(NACC)及審計署的多次警告,她應為這部分的疏失,向財政部支付100.28億泰銖賠償金。

曼谷郵報指出,最高行政法院的判決為最終判決,未知英祿將如何支付賠償。英祿流亡後,在泰國的部分資產遭到凍結,包括在曼谷的房產,但房產目前尚未被拍賣。英祿的律師表示,將研究是否要求法院重新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