滙豐研究報告披露缺失 遭證監會譴責並罰款420萬元

更新時間:17:18 2025-08-26 HKT
發佈時間:17:18 2025-08-26 HKT

滙豐在2013年至2021年間發表的港股研究報告違反披露規定,遭證監會譴責並罰款420萬元。

滙豐:已採行動避免同類事情再發生

滙豐發言人表示,在數年前發現相關問題,即主動向證監會及金管局作出滙報,該行已採取措施以改善系統及監控措施,以確保符合相關合規要求,避免同類事情再次發生。發言人指,滙豐環球研究將一如既往為客戶提供行業領先及獨立分析和投資觀點。

錯誤披露與投行關係 料逾4200報告受影響

在滙豐自行作出匯報後,金管局與證監會合作展開調查。兩家監管機構發現,滙豐在2013年至2021年期間發表的研究報告中,沒有披露或錯誤地披露其與多家公司之間的投資銀行業務關係。這些問題源於滙豐在系統之間的數據紀錄和配對存在缺失,估計令超過4,200份關於香港上市證券的研究報告的披露受到影響。

證監會認為,滙豐沒有以適當的技能和小心審慎的態度行事,亦沒有設立有效的系統及監控措施,以確保遵守披露規定及其研究報告中披露內容的準確性。

證監會表示,在決定採取上述紀律處分時,已考慮到所有相關情況,包括:沒有證據顯示客戶因有關披露問題而蒙受損失;滙豐已進行審查,以識別有關違規行為的根本原因及範圍;滙豐已採取措施以改善其系統及監控措施,防止日後發生違規行為;及滙豐與金管局及證監會合作解決在調查中所識別的關注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