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討星爺8千萬元佣金被判敗訴 于文鳳質疑原審法官上訴遭駁回
更新時間:22:14 2021-09-07 HKT
發佈時間:08:30 2021-09-08 H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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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于文鳳一方在庭上表示,星爺曾承諾會將投資利潤的10%作為佣金分給她,而于文鳳為星爺工作的九年間,曾協助他進行多項投資,其中包括山頂「天比高」12號屋,認為原審法官在裁決中出錯。上訴庭連番質疑于文鳳反對判辭已作出的事實裁決,法官重申指「天比高」是星爺的自住物業,不屬於投資項目,他也沒有就升值從中獲利。代表星爺的答辯方則維持原本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