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航原董事長劉紹勇 受賄6750萬判囚14年

更新時間:09:00 2026-11-04 HKT
發佈時間:09:00 2026-11-04 HKT

中國東方航空集團原董事長劉紹勇受賄案,昨在遼寧省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劉紹勇以受賄罪被判14年,罰款400萬元(人民幣,下同)。

經審理查明,2002年至2023年,劉紹勇利用擔任中國東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中國南方航空集團公司總經理兼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的職務之便,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項目承攬、航線管理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6750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