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員工拒表演「棟篤笑」被炒 公司被判違法解僱

更新時間:19:30 2026-01-16 HKT
發佈時間:19:30 2026-01-16 HKT

每年年底,不少公司都會舉辦周年晚會(內地又稱年會)。與此同時,「年會恐懼症」、「如何優雅地拒絕年會」等話題在社交網絡引發熱議。員工是否有權拒絕參加周年晚會?

違法解僱

近日,據深圳工會消息,深圳一公司領導要求員工小明(化名)在公司年周年晚會演脫口秀(港稱棟篤笑),小明以工作繁忙為由拒絕。

領導認為小明「不給面子」,隨後公司以「不服從安排、曠工」為由將小明開除,小明申請勞動仲裁維權。經仲裁、一審及二審調解,法院認定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需向小明支付賠償金。

工會提醒,用人單位不能借年會的名義,對員工濫用管理權和處罰權,對於非強制的公司活動,員工有權拒絕,用人單位不能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同或剋扣工資;對於強制要求參與的公司活動,在工作時間以外的,用人單位要依法給予補休或加班費,同時應當保障好活動期間員工的休息權等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