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關注外遊購藥自用定義倡訂七天用量標準 醫衞局:難劃一數量標準
發佈時間:15:02 2026-10-21 HKT
不少市民外遊時或會買成藥自用,惟一不小心可能已誤墜法網。選委界議員文頴怡今日(21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提出關注,問及政府會否設立可以帶入境的合理藥物數量。選委界何敬康續建議,海關宜訂立實際數字標準,如將7天用量定為合理自用。
醫衞局回覆時則指,海關人員會按情況綜合評估是否屬合理自用,但由於每種藥物的劑量、市民使用劑量各不相同,故提供豁免時不能劃一對數量的標準。
文頴怡指出,市民外遊時或會購買成藥回港自用,當中部分藥物屬受管制藥品,有機會對健康構成風險。她問及,政府如何定義市民在隨身行李攜帶、以供自用的藥品屬合理數量,以批出豁免領取進口許可證。選委界何敬康續建議,海關宜訂立實際數字標準,如將7天用量定為合理自用。
醫務衞生局表示,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138章),在本港售賣或管有未經註冊的藥劑製品,即屬違法;藥劑製品的進出口亦受《進出口條例》(第60章)規管。考慮市民可能按健康狀況有自用藥品的需要,已在第60A章訂明豁免條件,海關人員會按情況綜合評估是否屬合理自用。但由於每種藥物的劑量、市民使用劑量各不相同,故提供豁免時不能劃一對數量的標準。
過去3年海關偵破逾千宗疑非法進口藥品案
當局續指,過去3年,海關共偵破1043宗懷疑非法進口藥品的案件,檢獲物品總值約3.64億元,並已就140宗案件提出檢控。同時,2023年1月至2026年9月期間,衛生署共處理108宗涉及銷售或管有未經註冊藥品而被定罪的個案,當中涉及最高判監10個月又罰款24.2萬元。當局強調,海外藥物的質量及安全或與香港的標準不同,加上語言不通,市民在海外購買藥物必然存在較高風險。
此外,文頴怡關注毒藥委員會就檢討受管制的藥劑製品分類,向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提供意見,其相關檢討工作的具體詳情。當局表示由2025年至2026年9月期間,共68種新藥註冊申請在毒藥表。委員會有專家參與評估,若檢討結果顯示有需要調整毒藥表裏的物質分類,政府會按「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修訂《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138A章,確實規管與時並進。
林琳憂新監管制度運作前現漏洞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林琳提到,政府宣布在2026年底成立藥物及醫療器械監督管理中心,並全面修訂《藥劑業及毒藥條例》,惟新法例及中心運作前,具毒藥成分的藥品會繼續流入市面。她期望政府會有短期措施,堵塞監管漏洞。當局表示,現有法例一直有規管相關銷售及活動,而目標在年底成立的中心,旨在將現有中西藥及醫療器械的法規,合併在機構之中,甚至成為國際的權威機構,故不存在空窗期的問題。
記者:莊綽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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