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歡迎人大常委會修改《律師法》 准港澳律師通過考試可在大灣區9市執業

更新時間:10:07 2026-08-29 HKT
發佈時間:10:07 2026-08-29 HKT

律政司歡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全國人大常委會)昨日(28日)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修正草案。容許香港和澳門執業律師通過考試,並取得內地執業資格後,可在廣東省9個市執業,包括廣州、深圳、 珠海、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肇慶,9月1日起實施。

林定國:為執業制度常態化開展相關工作提供法律依據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表示,修改後的《律師法》,以全國性法律條文明確對大灣區律師制度作出規定,為執業制度常態化開展相關工作提供法律依據。對此表示熱烈歡迎。自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國務院開展大灣區律師試點工作以來,大灣區律師的專業團隊持續壯大,為國家法治建設貢獻力量。國家《十五五規劃綱要》要求深化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加快建設國際一流灣區。具備雙重執業資格的大灣區律師可助力大灣區規則銜接、機制對接,積極融入和服務國家發展大局。

全國人大常委會於2020年8月決定授權國務院開展試點工作,為期3年,試點期延長至今年10月4日。截至今年6月,已有超過650名港澳律師取得律師執業證,可在大灣區內地9市辦理適用內地法律的部分民商事法律事務。現時,已有大灣區律師擔任內地9市案件的訴訟代理人出庭應訴,以及代理大灣區仲裁案件。
   
律政司會繼續與司法部、廣東省司法廳等機關保持緊密溝通,積極支持和配合大灣區律師制度常態化的相關工作。

大律師公會:已有數十位大律師通過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

香港大律師公會回覆查詢時指,自《香港法律執業者和澳門執業律師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取得內地執業資質和從事律師職業試點辦法》在2020年實施以來,公會已有數十位大律師會員通過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並加入到內地律所執業,相信有關數字會持續增加。公會歡迎在修正草案加入上述內容並獲得通過,認為會為政策及考試恆常化提供法律依據,遂予以支持。

香港律師會:將鼓勵更多香港律師參與跨境法律服務

律師會亦表示,歡迎相關修訂,認為是一項極具意義的發展,因為此舉將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制度以國家法律形式確立,成為一項長期實施的制度安排,而不再僅屬試點措施。律師會相信,此制度得到國家法律確認後,將鼓勵更多香港律師參與跨境法律服務,並為國家 的高質量發展、高水平對外開放及涉外法治建設作出貢獻。

律師會認為,該制度為有意在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跨境法律服務的香港律師提供長遠而穩定的發展前景,亦進一步鞏固香港在「一國兩制」下作為亞太區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的地位。根據公開資料,截至 2026 年 6 月,已有逾 650 名名港澳法律執業者已通過考試並取得律師執業證。

建議研究專業彌償安排

律師會表示,該制度的價值不僅體現在取得資格的人數,更體現在香港律師能作出的實際貢獻。香港律師具備普通法專業知識、國際視野、雙語能力及跨境法律服務經驗。他們與內地律師攜手合作,能為在大灣區及國際市場營運的企業提供更全面和一體化的法律服務支援。

為支持該制度的長遠發展,律師會亦建議研究合適的專業彌償安排,包括探討在大灣區內地城市推行專業彌償計劃試點的可行性。此舉將有助加強對客戶的保障,提升各界對跨境法律服務的信心,並支持大灣區法律服務市場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