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欢迎人大常委会修改《律师法》 准港澳律师通过考试可在大湾区9市执业
发布时间:10:07 2026-08-29 HKT
律政司欢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昨日(28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修正草案。容许香港和澳门执业律师通过考试,并取得内地执业资格后,可在广东省9个市执业,包括广州、深圳、 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9月1日起实施。
林定国:为执业制度常态化开展相关工作提供法律依据
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表示,修改后的《律师法》,以全国性法律条文明确对大湾区律师制度作出规定,为执业制度常态化开展相关工作提供法律依据。对此表示热烈欢迎。自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开展大湾区律师试点工作以来,大湾区律师的专业团队持续壮大,为国家法治建设贡献力量。国家《十五五规划纲要》要求深化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加快建设国际一流湾区。具备双重执业资格的大湾区律师可助力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积极融入和服务国家发展大局。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20年8月决定授权国务院开展试点工作,为期3年,试点期延长至今年10月4日。截至今年6月,已有超过650名港澳律师取得律师执业证,可在大湾区内地9市办理适用内地法律的部分民商事法律事务。现时,已有大湾区律师担任内地9市案件的诉讼代理人出庭应诉,以及代理大湾区仲裁案件。
律政司会继续与司法部、广东省司法厅等机关保持紧密沟通,积极支持和配合大湾区律师制度常态化的相关工作。
大律师公会:已有数十位大律师通过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
香港大律师公会回复查询时指,自《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试点办法》在2020年实施以来,公会已有数十位大律师会员通过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并加入到内地律所执业,相信有关数字会持续增加。公会欢迎在修正草案加入上述内容并获得通过,认为会为政策及考试恒常化提供法律依据,遂予以支持。
香港律师会:将鼓励更多香港律师参与跨境法律服务
律师会亦表示,欢迎相关修订,认为是一项极具意义的发展,因为此举将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制度以国家法律形式确立,成为一项长期实施的制度安排,而不再仅属试点措施。律师会相信,此制度得到国家法律确认后,将鼓励更多香港律师参与跨境法律服务,并为国家 的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对外开放及涉外法治建设作出贡献。
律师会认为,该制度为有意在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跨境法律服务的香港律师提供长远而稳定的发展前景,亦进一步巩固香港在「一国两制」下作为亚太区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的地位。根据公开资料,截至 2026 年 6 月,已有逾 650 名名港澳法律执业者已通过考试并取得律师执业证。
建议研究专业弥偿安排
律师会表示,该制度的价值不仅体现在取得资格的人数,更体现在香港律师能作出的实际贡献。香港律师具备普通法专业知识、国际视野、双语能力及跨境法律服务经验。他们与内地律师携手合作,能为在大湾区及国际市场营运的企业提供更全面和一体化的法律服务支援。
为支持该制度的长远发展,律师会亦建议研究合适的专业弥偿安排,包括探讨在大湾区内地城市推行专业弥偿计划试点的可行性。此举将有助加强对客户的保障,提升各界对跨境法律服务的信心,并支持大湾区法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