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案|政界齊支持法庭裁決:危害國安罪有應得 斥以言論自由作擋箭牌

更新時間:14:45 2026-08-21 HKT
發佈時間:14:45 2026-08-21 HKT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今日(21日)就「支聯會」及李卓人、何俊仁、鄒幸彤被控違犯《香港國安法》下「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作出裁決。支聯會、李卓人及鄒幸彤罪名成立,何俊仁則早前已認罪並被裁定罪成,案件押後至8月28日求情。本港政界紛紛發稿回應表示支持法庭裁決,其中身兼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的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表示,支聯會多名核心成員被裁定「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成立,實屬意料之中,特別是在2018年國家憲法修訂後,已明確列明中國共產黨的執政地位,形容被告是罪有應得。

梁美芬:刻意煽動公眾對中國共產黨產生敵意

梁美芬指,即使在2018年以前香港執法較為寬鬆,但《基本法》的憲制基礎源自國家憲法,而憲法作為國家的最高法律,無論修憲前後,香港均絕不允許出現任何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此外,《香港國安法》頒布實施後,亦明確禁止任何煽動或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而國家的根本制度正體現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與社會主義制度之中,「然而被告等人拒絕懸崖勒馬、一意孤行,刻意煽動公眾對中國共產黨產生敵意。支聯會長期煽動群眾要求『結束一黨專政』令群眾對國家政權產生敵意,政治目的極為明確,因此法庭的判決結果毫不意外,乃罪有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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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恒鑌批被告質疑憲法在港適用性

民建聯副主席、立法會議員陳恒鑌表示,支持特區政府、立法機關和司法機關全面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依法防範、制止和懲治一切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

陳恒鑌指,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公開審理,控辯雙方均有充分機會陳述理據,程序公開、嚴謹,彰顯香港法治精神,「法治從來不是縱容違法,更不是讓任何人以政治口號、所謂理念或言論自由作為違反國家安全法律的擋箭牌。他指,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企圖以非法手段否定和推翻有關領導,實質上就是衝擊憲法確立的根本制度,絕不能被粉飾成一般政治意見。

他又指,尤其令人不能接受的是,李卓人及鄒幸彤一方在庭上質疑中國憲法在香港的適用性,並嘗試把相關主張包裝為受保障的政治表達,這種說法罔顧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的一部分的憲制事實。法庭早前已裁定,中國憲法與基本法共同確立香港特區的憲制秩序,並裁定案件表證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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