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陳嘉信第5度司法抄襲 湯家驊批屢勸不改:難聽講就係偷懶 惟法官免職門檻高

更新時間:10:31 2026-07-22 HKT
發佈時間:10:31 2026-07-22 HKT

高等法院法官陳嘉信近日在「南太股份案」中再次因涉嫌「司法抄襲」原告方陳詞,導致上訴庭裁定被告上訴得直重審,是他任內第5次。行會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今日(22日)於電台節目中坦言對陳官的表現感到「相當失望」,又認為其行為是「偷懶」,不僅缺乏獨立思考,由於已有前科,更顯示出對終審法院首席法官訓誡相當不尊重。

無視首席法官嚴重訓誡 屢犯抄襲令人失望

湯家驊指,陳嘉信早前已因同類事件受到終審法院及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的嚴重訓誡,陳官當時亦表示明白及同意。然而,事隔不到一年,陳官再次犯下同樣錯誤。湯家驊直言,這種屢勸不改的行為,予人感覺是對首席法官的訓誡「無放上心」,對香港司法體系及法官的專業操守欠缺基本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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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抄襲缺獨立判斷「難聽啲就係懶」

對於法官在判詞中採納勝訴方陳詞的做法,湯家驊解釋,在普通法制度下,法官接納一方的法律觀點屬正常程序,但關鍵在於法官必須使用「自己的語言」去重新陳述,以向外界及當事人證明法官已消化雙方理據,並作出獨立司法思考。他批評陳官幾乎將原告陳詞「搬字過紙」式抄襲,未能展示任何獨立判斷,直言「好聽啲就係工作繁重,難聽啲就係懶」,不然找不出其他可能性。湯家驊強調,即使法官工作量再繁重,亦絕不能成為司法抄襲的藉口。

《基本法》具罷免機制 惟門檻極高

對於外界關注是否有機制懲處違規法官,湯家驊指,《基本法》第89條有相關規定,若法官無力履行職責或行為不檢,行政長官可根據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任命的不少於3名本地法官組成的審議庭的建議,予以免職。不過他補充,為保障司法獨立,該機制的啟動門檻相當高且程序繁複,香港過去亦未有先例。儘管如此,他認為陳官今次的行為性質非常嚴重,社會對此有強烈反彈屬意料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