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盤禁煙|議員憂罰則及檢控範圍未釐清 將邀公眾人士以書面形式提意見
發佈時間:14:39 2026-06-05 HKT
政府計劃在9月前實施地盤全面禁煙,目標涵蓋所有新建及維修地盤,並向立法會提交修訂三條附屬法例,當中分別針對「個人」及「僱主」(承建商)分開兩條附屬法例。立法會相關的小組委員會今早(5日)召開會議審議。
地盤持份者罰則有爭議 委員會邀公眾書面意見
委員會討論是否需要邀請公眾人士提交意見時,工聯會梁子穎表示,修例涉及地盤不同的持份者,如業主、大判、二判等,因為他們對罰則有爭議或有一些不清楚的地方,希望他們可以表達意見。勞聯周小松亦稱,不止工人牽涉在內,有些開放式地盤,若有市民在範圍內吸煙或會被檢控,同意需要吸納公眾人士意見。委員會終決定邀請公眾人士以書面形式提交意見。
許澤森:可就地盤局部範圍由處長規定禁煙要求
勞工處處長許澤森表示,現時本港地盤範圍內,除了室內地方受到一般禁煙規定外,地盤的室外地方沒有法定禁煙要求,所以不時發現有工人在地盤的室外地方吸煙,而在職安健的法例框架下,處方可就地盤不同風險情況,就個別地盤的局部運作及範圍施加由處長規定的禁煙要求,形容這是一套以風險為本、沿用已久的制度。他更提到在宏福苑大火之後,社會大眾關注地盤內的吸煙行為、不明火種,希望加強規管的力度,因此提出現時的修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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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家彬關注地盤所指範圍及「東主」定義不清
選委界莊家彬關注建築地盤的定義是甚麼,會否清楚標明地盤供市民及工作人員知道,舉例大廈維修期間,整座大廈都屬於地盤範圍,但市民日常會經過時,會否知道這是禁煙範圍。他又稱,修例列明如有違反會起訴東主及僱員,關注「東主」是指誰人。
許澤森稱地盤定義清晰有指示 東主指大判分判商
許澤森表示,法律上建築地盤的定義是清晰的,凡有建築工程、有工序進行的範圍就是建築地盤,因此大廈維修,甚至個別單位進行外牆、窗戶維修等,有施工的範圍都是建築地盤,而實際操作上為了避免市民誤進禁煙範圍,故建築地盤範圍會有足夠的指示,說明予任何人知道。至於「東主」,他指一般是指大判及分判商,即是地盤有管理責任的向層級人員。
陳凱欣憂執法難當場斷正 問市民影片可否作舉證
選委界陳凱欣表示,目前吸煙條例的執法是必須由控煙辦人員,當場斷正才可票控,認為在地盤要待職安主任去巡查時,工人可能都可輕易避開,關注將來若有市民以影片舉報,當局會如何處理,會否考慮接受片段作舉證。
許澤森稱有影片佐證足夠發傳票
許澤森表示,執法關鍵不是必須當場斷正,關鍵是違規的人士的行為、身份、身處的場所,是否符合執法的門檻,因此影片或相片有足夠的佐證,清楚顯示是地盤範圍,涉事人當局可以追溯到,並有做到吸煙行為,是足夠當局發出傳票。
記者:郭詠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