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出席香港英商會商界論壇 闡述普通法制度四大優勢
發佈時間:16:38 2025-06-20 HKT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今日(20日)出席香港英商會商界論壇時表示,香港在「一國兩制」下獨有的普通法制度,為企業提供最好的營商環境。面對全球挑戰與不確定性,香港憑藉普通法穩定、可靠、便利營商及連通四大特質,,奠定香港的競爭優勢。
制度保障長遠發展
林定國解釋四大特質,首先「穩定」,「一國兩制」方針長期不變,2024年實施的《政府租契續期條例》為大部分土地租契自動延續50年,確立制度預期。《香港國安法》旨在確保「一國兩制」全面準確落實,不改變《基本法》條文,且僅0.2%被捕人涉及國安案件,反映其針對極少數人的必要性。他亦引述外交部長王毅的評價,肯定香港法治高度發達,兼具普通法與大陸法系優勢,具備國際調解獨特條件。
司法制度獲國際認可
至於「可靠」,林定國稱香港司法制度廣受全球法律界肯定。2023年至今,已有三位來自澳洲及紐西蘭的國際知名法官獲委任為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林定國指,終審法院在本周一頒布有關印花稅的重要裁決,判決定由非常任法官甘慕賢頒布,並獲其他法官贊同,顯示海外法官積極參與審判。此外,香港穩居全球第二大受歡迎仲裁地。
營商法規屢獲殊榮
第三,「便利營商」,林定國說,香港致力提供最友善的營商法規,在《世界競爭力報告》中,2025年全球競爭力排名第三,商業法規更維持全球第一。林定國強調,香港法例與時並進,重視靈活性、清晰度及國際對接,例如今年通過的《公司(修訂)(第2號)條例草案》引入公司遷冊便利機制,《穩定幣條例草案》則完善虛擬資產監管框架,增強企業信心。
發揮「超級聯繫人」角色
第四,「連通」,林定國指,香港作為中國內地與世界的「超級聯繫人」及「超級增值人」,在「一國兩制」下以制度優勢與內地互聯互通,透過九項民商事司法互助安排、仲裁裁決執行機制及臨時措施制度,保障跨境商務。透過「港資港法」「港資港仲裁」政策:海外企業可通過設立符合資格的港資企業進軍商機處處的大灣區市場。
他舉例指,若有境外企業遷冊來港後,於大灣區設立公司可選用香港法律及以香港作為仲裁地,體現香港高度連通特質。他強調,香港法律界匯聚世界級人才,為使用者提供本地法律服務,甚至在香港享用全球法律專業的綜合支援。
林定國表示,將持續向國際社會解說香港優勢,強化香港與國際社會的雙向信任與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