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5月推30年最大型租務改革 不准拒絕寵物及「無過錯收樓」 加租太貴可上訴
發佈時間:06:00 2026-04-30 HKT
英國國會正火速推進《租客權益法》(Renters' Rights Act),被視為當地30年來最大規模的租務市場改革法案,預計將於今年5月1日起分階段正式落實,無論是打算在英國買樓收租的「包租公」,還是剛抵埗需要租屋落腳的移英港人,都必須密切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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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收樓需提出法定理由
對於許多在英國租屋的港人而言,現行法例下的「Section 21」條款業主只需在租約期滿後,給予兩個月的通知期,便能在毋須提供任何理由的情況下驅逐租客,這就是俗稱的「無過錯收樓」(No-fault Eviction)。

隨着新法例上路,Section 21將被全面廢除,意味未來業主若想收回出租物業,再也不能「想收就收」,而是必須向法庭提出明確的法定理由。獲認可的收樓理由包括,業主本人或其直系親屬需要收回物業自住、業主決定將物業出售、租客出現嚴重欠租情況,或是租客作出反社會干擾行為等。

收樓通知期至少兩個月
此外,為了進一步保障租客的居住穩定性,新法例規定業主若要在租約首年內收樓,必須提前四個月發出通知;而在租約滿一年後,收樓通知期則為兩個月。
嚴禁「租金拍賣」 必須清晰標價
在市場供不應求下,倫敦、曼徹斯特及伯明翰等大城市過去數年的租務陷入極度瘋狂的狀態。不少初到英國的港人均大吐苦水,表示在睇樓後往往被地產代理要求「競價」,甚至被逼一次過預繳高達一年的租金,才能勉強租到心儀單位。
為了冷卻這種扭曲的市場現象,《租客權益法》將明文嚴禁任何形式的「租金拍賣」(Rent Bidding)。法例強制要求業主及地產代理在招租廣告中,必須清晰標示確實的租金金額,並且嚴格禁止他們主動邀請、鼓勵或接受準租客提出高於標價的租金。

業主每年只准加租一次
續租加租方面,未來業主每年只准加租一次,且必須提前兩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租客,加幅亦必須貼近當時的「市場合理價格」。若租客認為加租幅度極度不合理,有權直接向獨立的仲裁機構提出上訴,徹底打破過去業主單方面「開天殺價」的局面,令租務市場的透明度大幅提升。

業主不可拒絕寵物居住權
對於帶着寵物移民英國的港人來說,找租盤往往是一場噩夢,因為絕大部分業主都會直接把養寵物的租客拒諸門外。不過,新法例將為有寵物的租客帶來曙光,新法例賦予租客在租賃物業內飼養寵物的法定權利,並列明業主不得「無理拒絕」相關要求。
在新機制下,當業主收到租客的養寵物申請後,必須在28天內作出正式回覆。如果業主堅決拒絕,必須向有關當局提出極具說服力且合理的理據,例如該建築物的大廈公契(Headlease)本身已明文禁止飼養狗隻等。
嚴禁歧視福利受助者及育兒家庭
在過往的英國租屋廣告中,不時會看到「No DSS」的字眼,意指業主不願將單位租予正在領取政府房屋津貼或社會福利的人士;部分業主亦會因為怕麻煩或擔心物業損耗,而拒絕租給帶有小朋友的家庭。新法例將這類行為定為非法,這對於正在尋找工作並剛到達英國的租戶,或者是帶着小孩的家庭,提供了法律上的平等租屋權。
擴大「阿瓦布法案」根治霉菌隱患
另一方面,英國氣候潮濕,加上不少住宅樓齡偏高,房屋發霉(Mould)、漏水等問題屢見不鮮,嚴重威脅居住者的健康。針對住屋質素,新法例將原本只適用於公共房屋的「阿瓦布法案」(Awaab’s Law)全面擴展至私人租賃市場。
業主將不可推卸維修責任,一旦出租物業內出現嚴重的安全或健康隱患,例如大規模的黑霉菌、結構性漏水等,業主必須在法定的嚴格時限內完成修繕。若業主視若無睹或拖延處理,將面臨嚴厲的法律訴訟與罰款。
同時,所有私人租賃物業亦必須符合英國政府制定的「體面住房標準」(Decent Homes Standard),確保租客都能住在一個安全、溫暖且基本設施齊備的環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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