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正兒 - 依法管狗隻 須情理兼備 | 社論
發佈時間:02:00 2026-09-01 HKT
近日接連發生狗咬死狗及咬死人事件,引發社會關注,漁護署迅速加強執法,檢控未有妥善控制狗隻的狗主,並帶走懷疑屬格鬥犬品種的狗隻作鑑定。執法行動有其必要,但如何平衡公眾安全、狗隻福利和狗主權益,考驗當局的執行分寸。
先看執法的必要性。本港人口稠密,狗隻在公眾地方若不受控,隨時釀成襲擊事故。漁護署近日展開特別巡查行動,針對狗主未有以狗帶牽引狗隻的行為即時檢控,方向正確。這類行動不應只屬「特別行動」,須恆常化執行,一則讓狗主清楚知悉法例要求及自身責任,二則讓公眾了解自身權益,遇有狗隻未受控制可即時舉報,防患於未然。有狗主對傳媒形容執法「有好過無」,正反映社會普遍認同加強巡查,但同時亦有人指出,部分狗主高估自己對狗隻的控制能力,教育與執法必須並行。
此外,帶走懷疑格鬥犬的做法,須慎重權衡。事件揭發不少被登記為「唐狗」或「混種狗」的犬隻,實際上可能帶有受法例管制的格鬥犬基因。署方接報後上門帶走狗隻檢驗,程序上屬正當執法,但動物福利組織指出,此舉令不少狗主人心惶惶,棄養個案增加五成,社會矛盾反而加劇。更值得關注的是,不少狗隻實際擔負着住所或工地的保安功能,若執法過於強硬,一方面可能觸發棄養潮,造成動物福利災難;另一方面亦損害狗主的實際需要。有狗主坦言「感到緊張」,正反映執法帶來的寒蟬效應。
故此,較為平衡的做法,是嚴格規定大狗必須時刻以狗帶束縛,防止其輕易襲擊人畜;同時採取按部就班的程序,與狗主充分溝通,有序安排檢驗、絕育及晶片登記,並要求狗主接受培訓課程,切實履行管束責任。如此既可減低對公眾的風險,亦避免一刀切帶走狗隻造成的衝擊。
中長期而言,當局必須從源頭堵截非法入口格鬥犬,打擊本地非法繁殖場,堵塞規管漏洞。更重要是展開公眾教育,讓市民明白在本港高密度居住環境下,飼養大型或具攻擊性犬隻的潛在風險,引導公眾選擇適合本港環境飼養的品種,使飼養狗隻成為安全的公德行為,而非社會矛盾之源。
辛正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