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近年「屋霸」問題頻生 業主硬食司法戰 曾有吉卜賽人侵佔別墅變垃圾場
發佈時間:06:00 2026-10-24 HKT
歐洲一向提倡人權、自由及多元包容等觀念,但其部份保障「弱勢社群」的法例卻可能出現反效果,甚至導致法國市民的財產被侵吞。事實上,法國近年不時發生「屋霸」(Squatter)強佔私人住宅事件,更有業主甚至因為法例保護霸屋者而面臨流落街頭的困境。雖然法國國會於2020年曾通過修改《反霸屋法》(loi anti-squat),以簡化及加快驅逐程序,但坊間仍對實際效用有所保留。倘有港人有意投資法國樓市,宜多加注意相關法例。
報警驅逐佔領者需「把握時間」
翻查資料顯示,法國一位49歲美食博客Emmanuelle曾接受法國媒體訪問時表示,自己在第18區與人合租一個較大單位,並在巴黎第9區擁有一個開放式單位(Studio)用作收租,但於2019年3月時,一名單親媽媽帶著幼子和兄弟趁著單位舊租客搬走、新租客未入伙的空窗期,強行撬門入住了其打算放租的單位。
根據法國舊有法例,若物業屬「非自住物業」(résidence secondaire),且業主未能在被強佔的48小時內報警,警察便無權直接驅逐佔領者,其後業主必須透過漫長的司法程序解決。
不幸的是,Emmanuelle錯過了「黃金48小時」,結果令其陷入了長達兩年的噩夢。該名「屋霸」單親媽媽強行撬門入住後,起初聲稱自己是租屋騙局的受害者,令Emmanuelle動了惻隱之心,甚至幫她另覓居所;但對方不僅沒有搬走,更索性換掉門鎖,徹底霸佔單位並斷絕聯絡。
法院判「霸屋者幼子有居住權」
走投無路的Emmanuelle唯有訴諸法律。然而,法國法院在一年後竟以「霸屋者的幼子有優先居住權」,即《達羅法》(Loi Dalo)保護弱勢社群免於無家可歸的條款為由,駁回了她的驅逐申請。
這兩年間,Emmanuelle不但收不到租金,更耗費了10,000歐元的律師費及執達吏費用。在耗盡積蓄下,她更無法繳納自己居住單位的租金,結果反被自己的業主告上法庭。其後她曾去信法國總統馬克龍夫婦求助,卻只收到系統自動回覆。
30名吉卜賽人強行霸佔大別墅
更甚的是,Emmanuelle的遭遇絕非單一事件。一對居住於馬賽的夫婦早年從已故父母處繼承了一幢位於第11區Valentine區的大別墅,卻遭約30名吉卜賽人強行霸佔。這班人曾於2017年強佔該別墅,被逐後又在2020年1月「捲土重來」。屋主代表律師曾表示,這些人將別墅花園變成了堆積如山的垃圾場。
直到2021年1月中旬,執達吏帶著驅逐令及4名警員到場,卻一度因「人數寡不敵眾」而無功而還。雖然最終也成功驅趕了相關人士,但屋主也擔心霸屋者重臨。有律師直指事件反映法國公權力軟弱及政府「拖字訣」的態度,任由守法國市民的財產被侵吞。
2020年推《反霸屋法》 惟成效存疑
針對社會對霸屋問題的強烈不滿,法國國會曾於2020年10月底通過修改《反霸屋法》(loi anti-squat),帶來了幾項重要改變。其一是擴大保障範圍,將「住所」(domicile)定義擴展至「非自住物業」,如度假屋、投資物業。
其二是72小時極速驅逐,業主一旦發現物業被霸佔並報警後,可向當地省長(Préfet)申請求助;省長須於48小時內回覆,若批准申請,霸屋者須在不少於24小時內撤離,否則警方可立即介入強行驅逐。其三是加重刑罰, 霸屋者最高可面臨三年監禁及45,000歐元罰款。
然而,坊間對新法的實際效用仍有保留。首先,業主舉證困難,若霸屋者已將水電費轉到自己名下或偽造租約,省長在48小時內難以判斷,最終仍會將案件交還法庭處理。其次,省長擁有極大酌情權,可能因霸屋者的家庭狀況,例如單親、幼童而拒絕驅逐。更重要的是,空置待售或待租的新樓並不包括在新法的快速驅逐範圍內,業主仍須硬食漫長的司法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