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百萬政府年金驚被收樓? 公屋戶擔心「可能要搬走」 附公屋資產計算方法+免審查條件
發佈時間:11:00 2026-10-18 HKT
「香港年金計劃」專為60歲或以上的退休人士而設,為他們提供終身、穩定的每月收入。不過,近日有公屋戶在社交平台上發文求助,稱自己打算以$100萬購買政府年金,但卻擔心觸發房委會的「富戶政策」,面臨被收樓遷出的危機。帖文引起網民熱議,有網民安慰「年金唔計資產」;但也有網民警告「你還是不要博了,現在政府嘢隨時改。」到底年金在公屋資產與入息審查中如何計算?而符合甚麼條件又可以豁免審查?即看下文了解釋詳情!
公屋戶買百萬政府年金 擔心被收樓「可能要搬走」
近日,有公屋戶在Facebook群組「公屋討論區」中發問,「住公屋,買一百萬政府年金,計不計資產內?如果計,一定超過,可能要搬走?」樓主擔心,若以$100萬購買政府年金,會觸發房委會的「富戶政策」,需要繳交額外租金甚至遷出。
帖文引起網民熱議,有網民主張年金保費豁免計算,但每月利息就會計算在入息內,「買咗政府年金嘅錢,唔計資產,但每月派嘅錢,就計收入」、「買咗年金既錢唔當資產」、「年金本身係會喺資產撇除」、「買一百萬年金係唔計嘅但係每月派息就計」;也有網民質疑資金來源,「咁會問返你點解一下有咁多錢嘅?到時咪捉」、「記錄在案,年金到期你就執定行李!」
公屋資產計算方法 符合2條件仍享居住資格
根據房委會的「富戶政策」,公屋住戶的資產審查涵蓋儲蓄或投資保險計劃(包括其現金價值、積存紅利和利息)、股票、債券、基金等資產項目,當中亦包含「香港年金計劃」。房委會申報資產時,通常會要求填報各項儲蓄、投資或年金保單於申報期末的保單現金價值、退保價值或可提取金額。且一旦開始按月受領年金款項,該筆款項一般會被視作住戶的每月固定收入。在申報家庭入息時,必須如實計入平均每月總入息內,評估是否超過入息限額。
當「家庭總資產淨值」超過公屋入息限額的100倍、或住戶家庭入息超過現行公屋入息限額5倍,住戶才需要遷出公屋。換言之,只要保單退保價值,加上其餘銀行存款、股票等資產不超過上限,且每月入息不超過限額,則依然符合居住資格。
5類公屋住戶免審查
根據房委會現行「富戶政策」指引,5類公屋戶可豁免申報入息及資產。不過,住戶仍須按規定每兩年申報是否在香港擁有住宅物業。
獲豁免於入息及資產申報的住戶
- 所有成員均年滿60歲或以上
- 所有成員均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金
- 所有成員均合資格申領,或正在領取社會福利署發放的傷殘津貼
- 上述不同組合(年滿 60 歲、領綜援、領傷殘津貼)組成的住戶
- 持合租租約共住一單位
因此,即使購買政府年金會被計入公屋資產內,但這並不代表一定會被強制遷出公屋, 具體是否受影響,仍取決於家庭成員年齡、狀況以及總資產額。
文: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