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信託進入新時代|李燦

更新時間:06:00 2026-09-17 HKT
發佈時間:06:00 2026-09-17 HKT

今年7月24日,中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於離岸信託個人所得稅有關事項的公告》(2026年第21號,以下簡稱「21號公告」)及相關徵管規定。新規並非否定離岸信託,而是改變了中國稅務居民使用離岸信託的稅務邏輯。

信託核心價值仍然存在

首先,信託進入全生命周期稅務管理。「21號公告」首次以較完整的規則處理中國稅務居民個人參與離岸信託的個人所得稅問題,涵蓋信託設立、存續、收益分配、終止及承繼等環節。其核心邏輯概括為:裝入即轉讓、存續即穿透、退出即清算。

第二,監管從「資訊獲取」走向「穿透徵管」。「21號公告」反映內地跨境稅務監管正從「獲得境外資訊」,走向「取得資訊後如何穿透識別、確認所得和持續徵管」,離岸信託已跨入「重合規」的新階段,未來跨國合規申報、稅務身份優化等是家族資產的穩健傳承的重要議題。

第三,信託的核心價值仍然存在,資產隔離仍然有效。「21號公告」改變的是離岸信託的稅務預期,而不是其法律、治理及傳承價值。海外信託核心在於合規地將家族資產交由專業受託人管理,離岸信託在跨代傳承,家族治理,風險管理,受益人保障等,仍具重要價值。

對於已經設立離岸信託的客戶,德林在協助客戶進行信託架構梳理,核查委託人、信託資產及歷史分配,識別「21號公告」下的潛在應稅事項;針對歷史申報缺口,制訂申報方案,並在整改後評估架構優化及稅務居民身份安排,兼顧合規、資產保護與傳承。

至於將設立信託的客戶,德林圍繞信託設立目標、資產來源、受益人及稅務居民身份安排,預先評估跨國稅務與後續維護要求;並同步考慮遺囑、保險、家族憲章、婚姻財產及慈善規劃,形成綜合的家族財富傳承方案。

跨國財富透明度續提高

針對中國居民個人境外所得適用全球課稅,德林認為,隨着2018年CRS資訊交換實施,跨國資產監理能力大幅提升;2020年3號公告細化境外所得申報,2026年「21號公告」進一步將離岸信託納入全生命周期、穿透式徵管。跨國財富透明度持續提高,高淨值家族應儘早整理稅務合規與傳承架構。

紅籌架構客戶稅務風險方面,將BVI股權裝入離岸信託視同轉讓,需以公允價值繳納個稅;架構內產生分紅或減持,即使信託留存不分配,仍需依法納稅;由於大部分營運實體在境內,即使持外國身份,仍會被認定為中國稅務居民。

德林家族辦公室諮詢副總裁 李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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