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龍基首爆曾為王青霞被捕:要守行為2年 揭為女方聘5名律師豪花數十萬 仍肯定對方為人:唔係貪我錢
發佈時間:17:22 2026-01-11 HKT
現年75歲的李龍基,早前證實「被分手」,直認與39歲王青霞(Chris)的14年「爺孫戀」已畫上句號,並坦承「我係第三者了,祝佢哋幸福!」,但李龍基強調自己從不知情,因此無需向對方的丈夫與兒子致歉。今日李龍基接受網媒訪問,首度大爆於王青霞被入境處拘捕當日,原來他也同時被拉,並要為此守行為2年;又指為了王青霞打官司,請了2位大律師和3位普通律師,使了數十萬元。
李龍基否認自己是計算「基」
李龍基於訪問中指「我都未曾可以放得低,因為太深愛佢,冇計。咁大打擊,唔係咁易放得低,但我會盡量,唔係就好多嘢都做唔成」。李龍基一直被網民封為計算「基」,指是他報局害王青霞入獄,李龍基表示「真係好嬲」:「我為呢段感情,犧牲咗我前一段婚姻,又花咗咁多心機,又花咗咁多錢財,花咗幾十萬律師費,我要花咁多嘅金錢同力量去計算佢?如果係真,我真係好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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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龍基首爆曾被捕
李龍基更爆自己絕對不是「報寸」入境處去拉王青霞的那個人,他首次自揭,當日他和王青霞是一齊被捕:「我仲要簽守行為2年,最後因為搵唔到證據話我係合謀,所以我先得到釋放。當時我被人拉咗,要守行為2年,但因為我罪名輕,仲有佢未係正式控訴(告)我,我只係涉嫌隱瞞事實,但係證實唔到,所以我唔需要交出旅遊證件。喺畀人拉咗之後,我第二日就要返內地做嘢,所以好多人覺得,係我通知入境處拉咗王青霞之後,我就去大陸。嗰陣我要簽保,每3個月簽保一次,2年後,王青霞被判咗(入獄),因為搵唔到證據證明我係協助佢,所以就撒銷咗我控罪,所以依家先叫Free。」
李龍基澄清沒送7層樓予王青霞
李龍基之前有2段婚姻,他表示兩個前妻都好關心自己,並表示要攞湯予他飲,期間李龍基更忍不住哽咽,表示不理解媒體要指他是渣男、賤男。至於「送七層樓的傳言」,李龍基就指是傳媒斷章取義:「當時主持人問我,你離婚後那七層樓怎麼辦,為何七層樓都冇你個名。我嗰陣話,因工作關係不時飛來飛去,如果出意外物業寫我個名就好麻煩,所以我7層樓都係寫前妻個名。當時我講『我完全過晒佢個名』,媒體就抽咗呢句來造文章,話我將七層樓送畀王青霞」。
李龍基:佢唔係貪我錢
至於王青霞在這些年,是否「攞咗好多錢」,李龍基就表示「使咗幾多錢,我唔想再計,不過淨係講為佢打官司,請咗2個大律師、3個普通律師,已經好多錢。其他嘅唔講喇,太敏感」。李龍基重申王青霞並非貪自己的錢:「佢完全唔係貪我錢。我最多在家放下一萬幾千蚊喺屋企,話你買嘢就攞,你去買菜就攞咁樣,佢連包包都冇買」。
李龍基痛說分手慘落淚
而見到王青霞返回大陸,疑似同老公跟兒子食飯的視頻,李龍基表示:「我真係好傷心,但我想深一層,我同佢一齊7年,我完全搵唔到佢有咩可疑之處。佢07年離婚,07、08、09年已經離開咗佢老公,就飛咗去美國。咁多年來我哋咁高調咁生活,如果佢真係同老公好番,點解佢老公唔嚟搵我哋呢?我睇完視頻後搵王青霞,佢話因為該男子於自己爸爸嘅工廠工作,所以冬至都要搵埋佢食飯,佢就係咁同我解釋。不過又老公,又話有個仔,真係好奇怪,我就同佢講正正式式咁分開,所以佢點解釋,我已冇去深究」。說到傷心處,李龍基也忍不住落淚。李龍基指,現在已不想跟異性有任何發展,已七十多歲的他,只求之後生活得開開心心就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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