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資擴容︱教育局公布直資學校費用列表 准收非本地生1萬元雜費
更新時間:17:22 2026-08-26 HKT
發佈時間:17:22 2026-08-26 HKT
發佈時間:17:22 2026-08-26 HKT
港府去年提出「直資擴容」試點計劃,容許48間直資學校增加取錄持學生簽證的非本地學生。教育局今日(26日)向直資學校發信,交代直資學校可向學生徵收的罰款及費用一覽表,當中新增非本地學生適用的部分,容許直資學校收取數額等同一期學費的註冊費,3000元入學考試費及申請費,以及1萬元雜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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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資學校獲准徵收的罰款及費用上限(部分) | ||
| 項目 | 本地學生 | 非本地學生 |
| 註冊費 | 小學 630元 中學 1240元 | 按註冊年度核准全年總學費計算的一期學費款項 |
| 入學考試費/申請費 | 入學考試費75元 | 入學考試費/申請費3000元 |
| 雜費 | 不適用 | 10000元(餘額退回學生) |
資料來源:教育局
罰款及費用列表分為「合資格領取直資津貼的學生適用」及「持學生簽證,以自資模式入讀直資學校的非本地學生適用」。兩者的註冊費、入學考試費及申請費各有不同,前者中小學註冊費分別1240元及630元,入學考試費上限75元。後者按註冊年度核准全年總學費計算的一期學費款項,作為註冊費上限,入學考試費及申請費上限3000元,同時設有雜費項目,以10000元為上限,餘額須退回學生,9月1日生效。
兩者其餘收費相同,包括補發學生證50元、補發畢業證書35元、嚴重損毀圖書館書冊罰款為書冊原價加20%手續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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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表示,學校須按《教育規例》規定,將書面批准與教育局發出的收費證明書一同以顯眼方式展示於校內的要衝位置,又指所載的金額為核准上限,學校應按校本實際需要適度收取有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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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