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PAS公布修訂資助課程申請資格 人才子女須居港2年 明年設過渡期
發佈時間:15:05 2026-04-15 HKT
政府修訂資助專上課程學額及資助申請資格,規定「人才子女」必須在港居住滿兩年,才可以本地生身份獲資助學費。大學聯合招生處今日公布修訂申請資格,明年起受養人簽證或進入許可證持有人,須符合居港規定,方可經「大學聯招辦法」(JUPAS)申請入讀課程。
2027年度JUPAS設過渡安排
今年10月起接受申請的2027年度聯招將設過渡安排,受養人簽證或進入許可持有人須於其修讀課程開課,當年的5月31日為止的一年內,即今年6月1日至明年5月31日期間,以全日制學生身分在教育局認可正規課程的本港學校就讀,或於該一年期間離港不多於90天,始符合申請資格。
就讀正規學校的受養人簽證或進入許可持有人,由校方向「大學聯招處」提供就讀證明。否則申請人須向入境處付費申領出入境紀錄證明,以顯示在該年期內符合留港規定。大學聯招處指遞交證明文件的安排及具體詳情,將於明年6月1日或之前公布。
至於2028年度以後的大學聯招,居港規定將為兩年期,即受養人簽證/進入許可持有人,須於其修讀課程開課當年的5月31日為止的兩年期內,即2026年6月1日至28年5月31日期間,以全日制學生身分在認可正規課程的本港學校就讀,或在該兩年期間,每年離港不多於90天,才符合申請資格。
未符合居港規定者 聯招處:應考慮其他途徑申請
對於不符合居港規定的申請人,大學聯招處指他們應自行考慮是否透過其他途徑向院校遞交申請,所有取錄考慮因素由各校獨立決定。如申請人在審核時未能符合居港規定,即使申請仍會經由大學聯招處協助處理,亦將不被視為符合聯招申請資格,由院校按其既定機制考慮。
因應新安排,聯招申請資格由現時9個類別(LS1至LS9),減至5個類別(CATI-1、CATI-2、CATI3、CATI-5及CATI-9)。在2027年度起只有LS1、LS2、LS3、LS5及LS 類別會被視為第I類別(CATI)人士,可獲資助學費(而當中LS5類別申請人將須符合居港規定);其餘則屬第II類別(CATII)人士,須繳交不獲資助的學費,並須透過其他途徑向院校遞交申請。
至於近日有家長就居港規定安排提出司法覆核,大學聯招處指現時相關法律程序尚未有裁決,因此相關居港規定及其要求,仍要遵從政府去年7月就修訂資助專上課程學額和資助申請資格的公布;強調今次修訂申請資格,旨讓為有意申請者提供更清晰及一致性的指引,及早規劃。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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