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俊輝:教師執業證書制度仍在擬定

更新時間:22:06 2025-10-13 HKT
發佈時間:22:06 2025-10-13 HKT

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今日(13日)舉行會議,討論公營學校資源運用及績效管理情況。會上多名議員對早前《施政報告》提出引入需要定期「續牌」的教師執業證書制度提出質詢,包括是否考慮教師在職時的員工考核表現、曾涉犯事教師轉校的跟進等。署理教育局局長施俊輝在會上重申,有關機制詳情仍在擬定中,但強調學校作為僱主,應有恆常機制監管老師的日常表現,如發現教師有問題,可循《僱傭條例》處理。

強調學校有恆常機制監管

施俊輝在會上強調,教師作為教育的「第一資源」,當局會持續審視相關政策和多項措施,協助學校建立和維持德才兼備的教育團隊,亦會持續向業界推廣《教師專業操守指引》內容,在促進教師專業發展方面嚴格加強教師入職聘用和管理的工作,並繼續嚴肅處理教師失德個案,確保所有在校教師是合適人選。

選委界議員鄧飛在會上詢問指,在校老師申請續牌時,教師的校本績效評估會否納入考慮當中,並明言考慮與否都有利弊,因將之納入考慮的話,各校的標準不盡相同,但不考慮的話,執業證書就只審視教師的進修要求是否達標,「如果老師在學校表現不理想的話又如何?這又不能算是有不當行為」。

施俊輝強調,當局仍在審視修訂《教育條例》和制訂執業證書的細節,例如是否適用於官立學校等,正在進行相關準備和擬定詳情,他又表示,《施政報告》發表後已接獲不同的意見或關注,未來會循不同渠道聽取學校議會、學界人士等的意見再敲定。

他續稱,目前執業證書的其中一個條件,可能是要求教師符合持續專業發展的要求,但除了註冊制度以外,學校的日常管理和監督仍然重要,「學校作為僱主,應該有恆常機制監管老師日常表現」,如發現教師有問題,目前已可藉《僱傭條例》等作處理而不應等教師「續牌」,「學校如果已看到老師不稱職,就不應再等,以確保同學的福祉」。施俊輝亦強調當局不會姑息違反操守的教師,並提醒學校如解僱了失德教師,有責任通知局方,以防有關教師輕易轉往其他學校任教。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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