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姦「兼職女友」 倉務員:我有畀錢
更新時間:03:17 2019-11-06 HKT
發佈時間:03:00 2019-11-06 HKT
發佈時間:03:00 2019-11-06 HKT
(星島日報報道)中三女學生去年任「兼職女友」(下稱PTGF),在Instagram作生意招徠時認識三十八歲倉務員,兩人到時鐘酒店內進行交易時,倉務員涉將女學生強姦,其後又涉嫌以偷錄的音頻、影片截圖威脅她就範,少女最終報警求助。被告於警員埋伏下被捕,警誡下聲稱「我有畀錢佢㗎,我無強姦佢」。倉務員否認強姦及刑事恐嚇兩罪,昨在高等法院受審。
現年十七歲的事主透過視像系統作供,庭上播放其錄影會面表示,四月初時開始任PTGF,形容自己「可以話做到風生水起」。約半個月後聯絡上被告,兩人相約於四月十七日到酒店交易。事主強調兩人約定只會手淫、撫摸、親吻及擁抱等行為,但被告卻用手指及性玩具狎玩其私處,又以下體摩擦事主私處。
事主續指,被告數次以陽具插入其私處,每次進入約四分一,她當時曾大叫「唔好啊,我話唔得㗎」,並推開被告,甚至痛哭,第二次遭到性侵時「情緒崩潰到一個極點」。事後被告只支付五百元,她反問「點解畀咁少」,並指被告當初聲稱會每月支付一萬五千元包養她,在極力爭取下她成功多獲二百元。事主表示雖然自己不同意與被告性交,但自己已收錢,遂打算就此作罷。
未料三日後,被告將當日偷錄事主穿衣的影片截圖、音頻等傳送給事主,反問「如果我公開咗會點」,又發送一個四萬人的色情群組予事主,但之後又表示沒有將截圖、音頻外流,但着事主「諗辦法塞住我把口」。事主認為對方期望自己「乖乖地就範」,又認為自己有把柄在對方手上,其後聯絡社工及母親,並報警求助。警員又問及事主為何要從事PTGF,她回應指母親獨力撫養自己及姐姐,因想賺錢買電話孝敬母親。
案件編號:高院刑事二六四——二〇一九。
現年十七歲的事主透過視像系統作供,庭上播放其錄影會面表示,四月初時開始任PTGF,形容自己「可以話做到風生水起」。約半個月後聯絡上被告,兩人相約於四月十七日到酒店交易。事主強調兩人約定只會手淫、撫摸、親吻及擁抱等行為,但被告卻用手指及性玩具狎玩其私處,又以下體摩擦事主私處。
事主續指,被告數次以陽具插入其私處,每次進入約四分一,她當時曾大叫「唔好啊,我話唔得㗎」,並推開被告,甚至痛哭,第二次遭到性侵時「情緒崩潰到一個極點」。事後被告只支付五百元,她反問「點解畀咁少」,並指被告當初聲稱會每月支付一萬五千元包養她,在極力爭取下她成功多獲二百元。事主表示雖然自己不同意與被告性交,但自己已收錢,遂打算就此作罷。
未料三日後,被告將當日偷錄事主穿衣的影片截圖、音頻等傳送給事主,反問「如果我公開咗會點」,又發送一個四萬人的色情群組予事主,但之後又表示沒有將截圖、音頻外流,但着事主「諗辦法塞住我把口」。事主認為對方期望自己「乖乖地就範」,又認為自己有把柄在對方手上,其後聯絡社工及母親,並報警求助。警員又問及事主為何要從事PTGF,她回應指母親獨力撫養自己及姐姐,因想賺錢買電話孝敬母親。
案件編號:高院刑事二六四——二〇一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