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加重電子煙及「依托咪酯」刑罰

更新時間:03:00 2025-08-29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5-08-29 HKT

  新加坡自2018年起全面禁止電子煙,但近年一些煙彈摻入毒品「依托咪酯」(etomidate),導致吸食者全身抽搐、神志不清、皮膚潰爛、身體不受控等類似「喪屍」的狀態。獅城政府昨日大舉向電子煙宣戰,加重刑罰。
  現時依托咪酯依照《毒藥法令》管制,犯者刑罰較輕,最多判處兩年監禁或/及罰款1萬坡元。當局將於9月1日起把依托咪酯列為C級毒品,暫定為期六個月,進口、銷售含依托咪酯的電子煙(俗稱「喪屍煙彈」)者,面對嚴厲刑罰,進口者最低判處三年監禁、鞭刑五下;最高判20年監禁、鞭刑15下。銷售和分銷者,最低判兩年監禁、鞭刑兩下;最高判10年監禁、鞭刑5下。
  另外,擁有、使用和購買電子煙者,初犯面對罰款500坡元(3037港元,未滿18歲者)或700坡元(成年人),反觀現時罰款300坡元和500坡元。重犯者須參加三個月康復計劃,或面臨更重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