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漢冰室施襲傷3人認罪囚26月

更新時間:03:00 2026-10-17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6-10-17 HKT

  48歲男子去年6月醉酒後在旺角一冰室襲擊內地少年,用「留座」金屬牌擊打對方頭部。附近的女食客亦遭殃,她頭部受傷不斷流血。中年漢昨於區域法院承認有意圖而傷人等3罪,暫委法官潘志明接納被告受酒精影響,並非預謀犯案。惟法官關注被告粗暴襲擊14歲少年,更接二連三地襲擊無辜市民,幸好無造成永久傷殘。鑑於被告即時坦白承認犯案,法庭相信他真心後悔,終判囚26個月。

被告陳鷹揚承認兩項有意圖而傷人罪,及1項有意圖而企圖傷人罪;餘下1項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獲法庭存檔。案情指,14歲邹姓少年與母親及朋友在去年6月22日從內地來港,3人早上約9時到涉案旺角砵蘭街「貳號冰室」食早餐。被告與女友人其後亦到該冰室用膳,坐在92號枱。被告在約9時半離開座位,在6號枱旁徘徊。
  邹姓少年尾隨母親和朋友準備離開餐廳,在6號枱旁邊遇到被告,被告質問「你玩完未呀?」,邹不斷道歉。被告其後搶走邹手上的水樽,再捏着邹的頸部將其按倒在附近的卡座。邹起身嘗試離開,但遭被告捉着背囊阻止。被告之後拿起一個「留座」金屬牌,兩次大力擊打邹的頭部。
  坐在附近的23歲范姓女食客目擊事發經過,她舉起左手作防禦姿勢,被告用金屬牌大力擊打范的頭部一下,范的頭部隨即不停流血。何姓餐廳主任上前阻止被告不果,左額亦遭擊打。最終被告由其他人制服,他情緒激動,不斷掙扎大叫。邹、范和何三人則被送院治理。
指受酒精影響誤會被挑釁犯案
  被告在警誡錄影會面中指,案發前一晚與朋友在中環飲酒至凌晨2、3時,喝了一瓶威士忌,之後乘的士到旺角。被告不記得事發經過,清醒時已在醫院;他承認閉路電視中的是自己,亦同意曾襲擊他人,他不認識3名事主。被告表示當時處於醉酒狀態,對於犯案感到抱歉,願意承擔醫療費用。
  辯方求情指被告成長於單親家庭,因受酒精影響而愚蠢地誤會受挑釁故犯案。
  辯方強調被告深感悔意向事主道歉,亦願意作出賠償。被告的母親患精神病需居於治療中心,但仍每日探望還柙的被告,法官即怒斥「你媽媽咁大年紀,山長水遠去探你,你好唔好意思呀?」。辯方續引述僱主求情,形容被告有責任心,待人真誠有禮,保證會僱用獲釋後的被告,協助他重新做人。
  辯方提及3名事主均無永久性損傷,法官直言「咁係好彩啫,好彩人哋頭骨夠硬」。辯方力陳被告雖有多次刑事紀錄,但屬誤交損友現已斷絕來往,亦願意戒酒,冀法庭從輕發落讓被告早日獲釋照顧家人。
  案件編號:DCCC 163/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