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汉冰室施袭伤3人认罪囚26月

更新时间:03:00 2026-10-17 HKT
发布时间:03:00 2026-10-17 HKT

  48岁男子去年6月醉酒后在旺角一冰室袭击内地少年,用「留座」金属牌击打对方头部。附近的女食客亦遭殃,她头部受伤不断流血。中年汉昨于区域法院承认有意图而伤人等3罪,暂委法官潘志明接纳被告受酒精影响,并非预谋犯案。惟法官关注被告粗暴袭击14岁少年,更接二连三地袭击无辜市民,幸好无造成永久伤残。鉴于被告即时坦白承认犯案,法庭相信他真心后悔,终判囚26个月。

被告陈鹰扬承认两项有意图而伤人罪,及1项有意图而企图伤人罪;余下1项袭击在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罪获法庭存档。案情指,14岁邹姓少年与母亲及朋友在去年6月22日从内地来港,3人早上约9时到涉案旺角砵兰街「贰号冰室」食早餐。被告与女友人其后亦到该冰室用膳,坐在92号枱。被告在约9时半离开座位,在6号枱旁徘徊。
  邹姓少年尾随母亲和朋友准备离开餐厅,在6号枱旁边遇到被告,被告质问「你玩完未呀?」,邹不断道歉。被告其后抢走邹手上的水樽,再捏着邹的颈部将其按倒在附近的卡座。邹起身尝试离开,但遭被告捉着背囊阻止。被告之后拿起一个「留座」金属牌,两次大力击打邹的头部。
  坐在附近的23岁范姓女食客目击事发经过,她举起左手作防御姿势,被告用金属牌大力击打范的头部一下,范的头部随即不停流血。何姓餐厅主任上前阻止被告不果,左额亦遭击打。最终被告由其他人制服,他情绪激动,不断挣扎大叫。邹、范和何三人则被送院治理。
指受酒精影响误会被挑衅犯案
  被告在警诫录影会面中指,案发前一晚与朋友在中环饮酒至凌晨2、3时,喝了一瓶威士忌,之后乘的士到旺角。被告不记得事发经过,清醒时已在医院;他承认闭路电视中的是自己,亦同意曾袭击他人,他不认识3名事主。被告表示当时处于醉酒状态,对于犯案感到抱歉,愿意承担医疗费用。
  辩方求情指被告成长于单亲家庭,因受酒精影响而愚蠢地误会受挑衅故犯案。
  辩方强调被告深感悔意向事主道歉,亦愿意作出赔偿。被告的母亲患精神病需居于治疗中心,但仍每日探望还柙的被告,法官即怒斥「你妈妈咁大年纪,山长水远去探你,你好唔好意思呀?」。辩方续引述雇主求情,形容被告有责任心,待人真诚有礼,保证会雇用获释后的被告,协助他重新做人。
  辩方提及3名事主均无永久性损伤,法官直言「咁系好彩啫,好彩人哋头骨够硬」。辩方力陈被告虽有多次刑事纪录,但属误交损友现已断绝来往,亦愿意戒酒,冀法庭从轻发落让被告早日获释照顾家人。
  案件编号:DCCC 163/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