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大迎新營風化案男子否認5罪

更新時間:03:00 2026-08-26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6-08-26 HKT

  香港教育大學迎新營(Ocamp)3年前爆出性侵及偷窺事件,當時28歲男學生涉在Ocamp內摸兩名女子大腿,再在1名女子洗澡時拉開浴簾偷窺。被告另涉在車上要求1名女網友為他手淫,及在紅十字會露營活動中強姦1名女子。被告否認強姦、非禮及窺淫共5罪,案件昨在高等法院開審。涉在車上被逼為他手淫的女事主A供稱,他們在網上認識後於蘭桂坊酒吧首次見面,而她當晚不斷遭被告「抽水」,被告趁她在車上入睡時壓在她身上親吻掐胸,她表明「唔好!我唔想!」,惟被告仍強行捉住A的手為自己手淫。

現年31歲男被告Y.L.H.被控於2023年1月13日在黃大仙飛鵝山非禮女子A、2023年7月23日在元朗保良局賽馬會大棠度假村某房間強姦女子B、2023年8月23日在新界某路邊私家車內非禮女子C、2023年8月27日在新界香港基督教女青年會梁紹榮度假村某房間非禮女子D、2023年8月28日在新界香港基督教女青年會梁紹榮度假村某室,暗中觀察女子E裸露、露出私密部位或進行私密行為。
營內結識3女  涉非禮闖浴室偷窺
  代表控方的大律師吳政煌開案陳詞指,被告與女子A在蘭桂坊酒吧相遇,當時A疲倦且醉酒,被告主動駕車送A回家,卻將車駛至偏僻的飛鵝山,隨即對A上下其手並親吻胸部。被告更進一步要求A為其手淫,A因深恐若不服從會遭受生命危險,遂按被告指示照做,被告最終射精在A身上。辯方對此的抗辯立場是,被告承認事件確實曾發生,但在A同意下發生。
  控方續指,被告與女子B在紅十字會活動中相識,被告在露營活動期間於房內強姦B,辯方指整個過程是在B同意下進行。此外,被告在教育大學迎新營期間分別認識女子C、D及E。女子C在被告車上被摸大腿數分鐘,被告又用陽具摩擦C的陰道;女子D在公共休息室坐在椅子上時遭被告摸大腿,被告更隔着衣物把陽具放在D面前;女子E則在洗澡時遭被告突然拉開浴簾偷窺。
  女事主A昨透過視像系統作供稱,她原先與被告素未謀面,曾在Instagram認識網聊,被告突然發訊息稱他與A同處蘭桂坊,希望與A見面。兩人隨後在酒吧見面傾談,被告主動提出駕車送A回家,她當時曾傳訊息予男性朋友表達不安,又指被告持續作出令人不適的身體接觸。
事主:曾嘗試推開對方大叫唔好
  A拜託被告開車載她回觀塘,指她當時沒有醉酒但「唔舒服」,「所以瞓死咗」。而她在睡夢中「感覺到有嘢砸喺我身上」,張開眼睛便看到被告。被告隨即「錫咗我兩啖」,繼而對A上下其手,並揭起其衣物掐胸。A當時嘗試推開被告,向對方表明「唔好!我唔想!」,但被告不但沒有停手,反而強行捉住A的右手放上其陽具,要求A幫忙手淫。被告捉住A的手帶動手淫動作,最終射精到A腹部,再用紙巾抹乾淨。A事後才發現她被載到飛鵝山。
  案件編號:HCCC153/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