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大迎新营风化案男子否认5罪

更新时间:03:00 2026-08-26 HKT
发布时间:03:00 2026-08-26 HKT

  香港教育大学迎新营(Ocamp)3年前爆出性侵及偷窥事件,当时28岁男学生涉在Ocamp内摸两名女子大腿,再在1名女子洗澡时拉开浴帘偷窥。被告另涉在车上要求1名女网友为他手淫,及在红十字会露营活动中强奸1名女子。被告否认强奸、非礼及窥淫共5罪,案件昨在高等法院开审。涉在车上被逼为他手淫的女事主A供称,他们在网上认识后于兰桂坊酒吧首次见面,而她当晚不断遭被告「抽水」,被告趁她在车上入睡时压在她身上亲吻掐胸,她表明「唔好!我唔想!」,惟被告仍强行捉住A的手为自己手淫。

现年31岁男被告Y.L.H.被控于2023年1月13日在黄大仙飞鹅山非礼女子A、2023年7月23日在元朗保良局赛马会大棠度假村某房间强奸女子B、2023年8月23日在新界某路边私家车内非礼女子C、2023年8月27日在新界香港基督教女青年会梁绍荣度假村某房间非礼女子D、2023年8月28日在新界香港基督教女青年会梁绍荣度假村某室,暗中观察女子E裸露、露出私密部位或进行私密行为。
营内结识3女  涉非礼闯浴室偷窥
  代表控方的大律师吴政煌开案陈词指,被告与女子A在兰桂坊酒吧相遇,当时A疲倦且醉酒,被告主动驾车送A回家,却将车驶至偏僻的飞鹅山,随即对A上下其手并亲吻胸部。被告更进一步要求A为其手淫,A因深恐若不服从会遭受生命危险,遂按被告指示照做,被告最终射精在A身上。辩方对此的抗辩立场是,被告承认事件确实曾发生,但在A同意下发生。
  控方续指,被告与女子B在红十字会活动中相识,被告在露营活动期间于房内强奸B,辩方指整个过程是在B同意下进行。此外,被告在教育大学迎新营期间分别认识女子C、D及E。女子C在被告车上被摸大腿数分钟,被告又用阳具摩擦C的阴道;女子D在公共休息室坐在椅子上时遭被告摸大腿,被告更隔着衣物把阳具放在D面前;女子E则在洗澡时遭被告突然拉开浴帘偷窥。
  女事主A昨透过视像系统作供称,她原先与被告素未谋面,曾在Instagram认识网聊,被告突然发讯息称他与A同处兰桂坊,希望与A见面。两人随后在酒吧见面倾谈,被告主动提出驾车送A回家,她当时曾传讯息予男性朋友表达不安,又指被告持续作出令人不适的身体接触。
事主:曾尝试推开对方大叫唔好
  A拜托被告开车载她回观塘,指她当时没有醉酒但「唔舒服」,「所以瞓死咗」。而她在睡梦中「感觉到有嘢砸喺我身上」,张开眼睛便看到被告。被告随即「锡咗我两啖」,继而对A上下其手,并揭起其衣物掐胸。A当时尝试推开被告,向对方表明「唔好!我唔想!」,但被告不但没有停手,反而强行捉住A的右手放上其阳具,要求A帮忙手淫。被告捉住A的手带动手淫动作,最终射精到A腹部,再用纸巾抹干净。A事后才发现她被载到飞鹅山。
  案件编号:HCCC153/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