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塘獨立屋辦無牌「學生宿舍」被定罪

更新時間:03:00 2026-07-23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6-07-23 HKT

  《星島》早前獨家報道,有人在九龍塘一間獨立屋開設名為「紫荊家苑」的「全託管宿舍」,涉嫌違例招收內地來港學生入住,事件引起各界關注。民政事務總署昨表示,一間無牌「學生宿舍」的經營者因觸犯《床位寓所條例》被定罪。教育局提醒,有意到港升學的學生及其家長要慎選合規的住宿設施,保障自身安全和權益。

民政事務總署昨日發出新聞稿,指一間無牌「學生宿舍」的經營者由於觸犯《床位寓所條例》(第447章)(《條例》),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定罪。
  民政事務總署轄下牌照事務處(牌照處)人員今年3月於九龍塘一個處所調查,發現處所內有以租用協議用作住宿用途的床位經營無牌床位寓所。牌照處經調查後取得足夠證據提出檢控。涉案經營者承認在沒有豁免證明書或牌照的情況下經營床位寓所,違反《條例》第5(1)和6(a)條。
  發言人指出,近來坊間出現自稱「學生宿舍」或「學生寄宿公寓」的處所,部分涉及12個或以上依租用協議用作或擬用作住宿用途的床位而受《條例》規管。根據《條例》,任何居住單位內如設有12個或以上床位,並依租用協議用作或擬用作住宿用途,須在開始營運前領取床位寓所牌照。無牌經營床位寓所屬刑事罪行。
聲稱「宿育管教」 部分或違規
  牌照處已加強情報蒐集工作,包括主動巡查及繼續與其他執法部門進行跨部門聯合行動,打擊無牌床位寓所。由2021年至今,牌照處曾就無牌經營床位寓所作出12宗檢控,全部個案均被定罪。
  教育局提醒有意到港升學的學生及其家長要慎選合規的住宿設施,保障自身安全和權益。部分住宿經營者會通過不同社交媒體平台宣傳他們經營的宿舍、宿舍公寓或學生公寓,部分更聲稱會提供「宿育管教」、「一站式全託管」服務。教育局提醒家長及學生,如相關住宿設施提供補習、功課輔導等教育服務,而處所內學生人數同一時間達8人或以上,或每日達20人或以上,必須已根據《教育條例》註冊或臨時註冊為學校,否則屬違法經營行為。
  教育局若發現有人涉嫌營辦未經註冊學校或涉及其他違法行為,定必嚴肅處理,有關行動包括進行跨部門聯合行動、派員巡查有關房產、向違例人士發出警告或提出檢控,以保障學生福祉。早前,教育局曾聯同相關部門進行聯合突擊巡查行動,打擊違規經營的學生宿舍。
單人房每月宿費19800元
  《星島》於今年3月6日獨家報道,記者在多個內地網站及社交媒體發現,有人在九龍塘開設名為「紫荊家苑」的「全託管宿舍」,不僅中英文名稱與香港紫荊書院相似,連聯絡資料亦與該校相同,更聲稱資料來源自校方「公眾號」。記者以家長身份向廣告中的聯絡人聯絡,對方指「紫荊家苑」有30多個宿位,分為單人、雙人及三人房,單人房索價每月宿費達19800元,雙人及三人房則分別是16800元及18800元,均包括早晚餐。
  據社媒貼文介紹,「紫荊家苑」以香港紫荊書院學生、新來港內地生為對象,提供課後輔導、學科與升學規劃,更安排校巴接送,「一條龍帶孩子走好香港升學路」。記者比對資料後,證實「紫荊家苑」是九龍塘渭州道10號的獨立屋,門外無任何標示。
  「紫荊家苑」雖聲稱與香港紫荊書院有關,但書院校監張紫伶回覆查詢時否認校方經營或與校外機構合辦學生宿舍,將向相關機構發律師信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