訛稱父患癌借錢應急 前消防隊目勢判囚
更新時間:03:00 2026-04-22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6-04-22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6-04-22 HKT
36歲時任消防隊目於2022年8月至前年2月分別向4名同袍及1名友人訛稱父親患胰臟癌及須支付藥費醫療費等,藉此詐騙及企圖詐騙5人貸款共約25萬元,因而遭廉署起訴。涉案消防隊目昨於東區法院承認7項欺詐及3項企圖欺詐罪。辯方求情指被告無不良嗜好,因理財不善和習慣借貸而犯案,被告現已破產,望法庭從輕發落。裁判官林子康指控罪嚴重,勢必判監,下令被告還押至5月5日判刑,期間索取背景報告。
獲5同袍友人借款25萬
被告黃千乘、現已被停職。被告於2017年加入消防處,案發時他先後向3名消防總隊目、1名消防隊長及1名女性友人訛稱父親患胰臟疾病或胰臟癌,又指父親須前往私家醫院檢查、到內地診治、更換藥物和服用標靶藥等,試圖向各人借貸。其中1名消防總隊目曾3度拒絕被告的借貸要求,涉款約8萬元,但他當時仍相信被告父親患病的說法,亦於2023年2月至3月曾借貸給被告。其餘4人則因相信被告而借款,5名事主共向被告提供7筆貸款共約17萬元。被告在警誡下透露其父親獨居,他對父親健康狀況並不知情,而其父案發時並沒有確診癌症。
辯方昨求情指,被告無不良嗜好,卻理財不善和有貸款習慣,他已償還大部分涉案貸款,反映他對貸款有負上責任。被告現時仍欠4.6萬元,打算在破產令完結後償還。
案件編號:ESCC550/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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