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完成500大廈巡查 推6修例方向
更新時間:03:00 2026-04-11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6-04-11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6-04-11 HKT
消防處助理處長(牌照及審批)姜世明表示,自宏福苑火災後,自己已親自主持多場跨部門會議,積極聯繫物業管理業界、工程部及房屋署等單位,並針對500幢正進行大型維修的大廈展開實地巡查。至於針對大維修期間的潛在風險,他透露,處方正推動「六大修例方向」,包括規定承辦商關閉任何消防系統前,必須取得消防處事先審批;研究透過修例大幅上調相關罰則以增阻嚇力;以及擴大消防處在調查火警時的執法權限等。
大幅上調相關罰則增阻嚇力
姜世明昨在聽證會提及火災涉及關閉消防設備,消防正從六大方向進行修訂,期望從制度上加強消防安全的監管,第一是關閉消防系統須事前審批,承辦商在關閉任何消防設施前,必須先取得消防處批准;現時違法處理消防系統的最高罰款僅為5萬元,且無監禁刑罰,處方正研究用其他修例形式,令罰則大幅上調加強阻嚇性。為提升執法效率及阻嚇力,處方考慮針對主動消防違規事項訂立定額罰款機制,以取代耗時的傳票程序。
他續指,現時全港約有1000個合資格的消防裝置承辦商享有永久註冊資格,未來將引入定期續牌制度,亦建議擴大消防處執法權力,加強調查火警時的權限,以及大幅提高罰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