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電子收費蠱惑司機疑騙客財

更新時間:03:00 2026-04-08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6-04-08 HKT

的士必須提供至少一種二維碼及一種非二維碼電子支付方式的新法例於本月1日實施,惟不足一星期便發生乘客疑遭蠱惑司機詐財事件,一名女子前日凌晨疑被司機誤導,先後兩次通過八達通支付車資,下車後才發現多付了60多元,於是在社交媒體發文求助,其後有同一的士車隊的司機留言回應,直斥涉事司機騙財。運輸署回覆《星島》表示,留意到有關網上帖文,已主動向車隊營運商了解,要求車隊盡快與有關乘客跟進。
一名女子前日在社交平台發文求助,指當日凌晨由黃埔登上一輛的士前往銅鑼灣,因看到車內的電子收費機屏幕顯示支援信用卡等多種付款方式,到達後打算使用Visa付款,但司機指八達通較方便,於是聽從,用手機八達通貼向收費機付款,並確認機器發出「嘟」一聲,但司機卻稱「唔係呢部機,同個價錢未計隧道費」,又指該部收費機不能過數,隨即拿出另一部收費機,要求再次付款。
指「唔係呢部機」不能過數
  女事主半信半疑下再次付款,同時拍照及向司機拿取收據,司機聞言將收據摺疊才交出,但她未有即時查看,下車後細看及核對八達通App的付款紀錄,赫然發現被扣款兩次。
  從帖文附有的機印收據所見,清楚列明總車費為112.6元,當中包括50元附加費。另一張八達通App截圖顯示,她於當日零時56分支付了62.6元,收款方為一間的士管理公司,即未計算50元附加費的車資,1分鐘後再有另一筆113元的款項被扣除,收款方為「的士/中小型商戶」,金額是總車費112.6元「四捨五入」後的數字,即車資加上50元附加費。兩筆交易總額達175.6元,比應付的112.6元多收了63元。
  帖文引起網上熱烈討論,不少網民指司機涉嫌騙財,建議女乘客報警,一名自稱是同一的士車隊的司機更留言直斥涉事司機:「佢呃你!」他相信涉事司機「停錶之後先入附加費」,導致第一筆交易只收了62.6元的基本車資,但即使司機操作失誤,也不代表可以再收113元。
  不過,女事主仍不排除司機只是無心之失,回應稱:「驚真係誤會一場,搞到人無飯開就唔好。」她其後表示,會聯絡相關的士公司。
  運輸署發言人回覆《星島》表示,署方留意到有關網上帖文,提到相關行程由樂行車隊的士提供。署方已主動向車隊營運商了解事件,並要求車隊盡快與有關乘客跟進。有關乘客亦可致電政府熱線1823留下聯絡方法,以便運輸署跟進及回覆。如乘客懷疑的士司機涉嫌違規(例如拒絕提供電子繳費繳介或濫收車費),可記下事發日期和時間、相關車牌號碼和司機等資料,並向運輸署或警方舉報有關個案。